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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中心城区集中整治摩托车加装太阳伞违规行为

来源:宜春新闻网    谢莎 记者章芳 2011-8-17
  炎炎烈日,人们习惯于打伞遮阳,可摩托车上加装太阳伞会严重影响车辆稳定性和驾驶员视线,易诱发交通事故且影响市容市貌。16日,针对城区越来越多摩托车加装太阳伞的现状,宜春交警支队城区大队在城区开展了集中整治摩托车加装太阳伞的违规行为,当天共收缴太阳伞60余把。

  记者在城区青龙岗亭及贸易广场路口两个检查点看到,摩托车加装太阳伞的多为摩的司机,行动中,执勤交警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并对摩托车驾驶员进行法律宣传和安全教育。

  采访中记者也发现,一些驾驶摩托车的当事人交通法律意识非常淡薄,认为打把伞遮挡太阳算不上什么事。

  城北中队的周相根警官告诉记者,在贸易广场门口,一名摩的司机已经被交警收缴了5把遮阳伞,本来本着人性化执法多是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没有处罚,但这名当事人收缴一次又买一把新伞,交警反复教育该当事人仍不改正。

  而城南中队的易清生警官在值勤中,一辆车牌号为9L918的两轮摩托车主见其打手势示意停车时竟然加速欲冲卡,被易清生拦下,可要这名当事人出具摩托车证照进行检查时,当事人竟弃车走人。

  城区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两轮摩托车上安装太阳伞是能起到遮挡太阳和防雨水的作用,但却严重影响了两轮摩托车驾驶时的安全性能。因为一旦遇到刮风下雨等阻力增大,会影响车辆驾驶的稳定性,而且太阳伞长于宽于摩托车也会挂到他人,存在交通安全隐患;还有遇不下雨或不出大太阳的时候把伞取掉,车上还留有装伞的固定装置(铁器),驾驶员刹车或出现交通事故时,人的胸部容易直接撞到这个固定装置,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同时,国家“道交法”明确规定,不能对机动车进行改装,加装太阳伞根据相关规定要处以200元至500元罚款。

  据悉,下一步,交警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大上路执法力度,坚决打击摩托车加装太阳伞的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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