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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首推电动车保险 50元保3万

来源:沈阳晚报  201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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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8日,两款电动车保险在沈阳率先亮相。中保财险公司推出了共两档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及驾驶人员意外险(每年50元保3万、25元保1万)。办保险需要电动车行驶证和身份证,当天有不少上牌照的电动车主都选择“抢购”50元的保险。

  现场

  电动车保险受驾驶人热捧

  5月28日,在大东交警的电动自行车上牌照现场,一大早就有近百位市民前来上牌照和咨询。市民张大爷来得比较早,他安装完牌照后,发现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对电动自行车的保险项目进行介绍,当即掏50元钱购买了一份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及驾驶人员意外险组合。

  “我觉得这保险挺好!保险费不高,听说最高能获得3万元的赔偿呢!”张大爷成为沈阳第一位为自己的电动自行车上保险的市民。
细则

  50元档每次事故限额1万5

  人保财险的苗科长介绍,新推出的这两种针对电动自行车的保险,包括电动自行车责任险及驾驶人员意外险的组合,保费分为50元和25元。“主要是针对有牌照的电动自行车主。其中50元的累积责任限额是3万元,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是1.5万元,其中包括驾驶人员的意外险,当出现意外身故、残疾和烧伤时,可获赔3千元。25元的保费最高可获赔1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最高获赔5千元,驾驶员意外险最高2千元。这些保险在该保险公司的22个网点都能购买,但需要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提供电动车行驶证和身份证。”

  苗科长表示,由于保险中有每次事故免赔条款,保险公司扣除100元。因此,以50元保费为例,电动车主每次事故实际获得理赔的最高赔偿金额为14900元。据介绍,推出的这两款险种都是“保人”的,目前车损部分还没有相关险种。

  计划

  将来会陆续推出多个险种

  据介绍,当天共有9名电动车主在大东交警大队购买了50元的保险。“由于交管部门技术上的原因,当天有很多车主没有领到行驶证,因此我们无法为这200多名想购买保险的电动车主办理购买保险的业务。这些车主都表示只要领到行驶证,马上购买保险。”苗科长说。

  此外,还有大量电动自行车主现场咨询保险公司人员能否有更高保费的保险推出。目前保险公司正在进行新保险方案的制定。

  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的金科长表示,警方13个给电动自行车上牌照的点都将实现现场购买保险业务,同时警方正在与其他保险公司沟通,将陆续推出多家保险公司针对电动车的多个险种,让市民有更多的选择。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杨硕 摄影记者 王伊西

  ■焦点答疑

  发票丢了不用怕 社区开证明就行  

  由于购买时间长,发票丢了,或是已经找不到原来的经销商了,这部分电动自行车主咋上牌照?5月28日,在交管部门的电动自行车上牌现场,执勤交警表示,这部分符合电动自行车规定的技术条件,却无法提供发票的电动车主,可以到所居住的社区开具证明后,再到交管部门办理上牌照。

  大东交警大队的一位负责人表示,目前警方正在积极协调社区为市民提供证明服务。“我们交管部门有制式的表格,市民可以填写后拿到社区去盖章。但有的市民并没有领到制式表格,只要注意开具的证明上标明车主是该社区居民,以及该电动自行车的车架号、电机号、车身颜色、品牌型号,并注明了解车主的使用情况即可。”

  另外一位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每天上牌照的人非常多,且大多数都是有发票的,因此不少市民都要等上很长时间。“丢失发票的电动自行车主不用着急,可以等一等,再到社区开具证明,然后到交管部门办理牌照。”

  超标车绝不上牌 老牌照仍然有效  

  大东交警大队的一位负责人表示:“电动自行车的技术标准是个红线,不符合规定技术标准的,交管部门不会给上牌照。”另外,原来有部分电动车主在数年前已经在交管部门上了一种老式的塑料牌照,“这种牌照仍有效,暂时不用更换。”

  ■多知一点

  电动自行车上牌照的相关规定

  5月27日,沈阳市公安局下发了一份针对电动自行车上牌照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所用人虽无法提供发票,但电动自行车符合相关规定,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应予以登记:1.所在社区开具的证明;2.其他可以证明电动自行车合法来源的材料。

  另外,电动自行车所用单位,虽无法提供发票,但符合技术性标准要求的,提供下列证明之一,也应予以登记:1.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具的证明及代码复印件;2.其他可以证明电动自行车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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