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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摩托车该何去何从?

时间:2015-4-7  文章来源: 石狮日报 作者:林春凯 颜顶瑞 许昭明

  在石狮,摩托车无疑是最便捷的交通工具,也正因为此,石狮的摩托车拥有量一直居高不下,特别是近两年来,凭居住证购买摩托车可在石狮上牌等便民政策的实施,使得摩托车总量一路攀升。但与此同时,废旧摩托车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多。相关数据显示,有六万多辆摩托车已陷“迷途”:或多年未年检,或转卖他人,或进入废品收购站,或被丢弃在某个角落成了没人要的垃圾……废旧摩托车该何去何从呢?

  165人将被“吊证”

  听说驾驶报废摩托车要被“吊证”,市民蔡先生不停用手抓着自己的头发,悔恨不已。原来,前些天,他驾驶摩托车外出时被警方查处,而那辆摩托车已经达到报废年限。依据相关法规,他的驾驶证将被吊销两年,因为摩托车驾驶证与小车驾驶证已经“合一”,他的小车驾驶证也将被吊销。

  “驾驶报废摩托车,这是十分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所以处罚也是比较重。”在市交管大队交通违法处理室,一位民警告诉记者,近年来,我市对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比较大,特别是3月中旬开始,我市还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严治摩托车整治行动,其中就特别提到要严查驾驶报废摩托车行为,对于驾驶人不仅要“吊证”,还要拘留、处罚,收缴摩托车并强制报废。

  据统计,今年以来,已经有165人因驾驶报废摩托车被查处。该民警告诉记者,不少市民对于驾驶报废摩托车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也不清楚法律的惩处有多严厉,比如,有的市民便以为驾驶报废摩托车和驾驶无牌车一样都是扣12分,只要重新去考科目一,通过了即可重新获得驾驶证,其实不然,驾驶报废摩托车者不是“扣分”而是“吊证”,即吊销驾驶证两年,在这期间是不允许去考证的,吊销期结束后,也得重新参加所有科目考试。

  采访中,记者与几位因驾驶报废摩托车被查处的市民进行交流。一位市民告诉记者,他驾驶的摩托车是从别人手上买来的,平时也经常使用,并没注意是不是到报废年限了,直到前段时间被警方查处时才知道,至于驾驶报废摩托车要怎么处罚,在民警告诉他后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可惜没有后悔药了。

  废旧摩托车的“尴尬”

  作为石狮最为便捷的交通工具,石狮摩托车的拥有量一直在逐年增长,特别是2013年7月份之后,随着“居住证”政策的实施,持有居住证的非石狮籍人员购置的摩托车也可以在石狮上牌,这使得石狮摩托车总量一路高涨。相关数据显示,目前石狮登记注册的摩托车数量近14万,其中,在交管部门的车辆档案中状态显示正常只有71089辆,其余六万多辆均为“异常”,或者不知去向,有的可能已经自然灭失,有的已弃之不用成了垃圾,也有一些可能已流入“二手市场”,或者被拆解成为废品……

  近日,记者走访了曾坑、林边、后花等处的一些住宅小区,以了解人们对废旧摩托车的看法和处理方式。期间,记者看到,各个住宅小区内摩托车停放处,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废旧的车辆,这些摩托车外观大都严重破损,车身上布满灰尘。

  “废旧的摩托车不知道要怎么处理才好?”嘉禄路旁边一住宅小区内,一住户告诉记者,他有一辆摩托车,是七年前买的,因为最近几年没什么用,便一直停放在小区楼下。期间,也曾有收废品的问他要不要卖掉,他没有答应,“万一卖掉后车子成了黑车,或者出了什么交通事故,我不是也会受到牵连?”在他看来,反正车子没用了,最好的办法就是拿去报废掉,免得留下什么“后遗症”。所以去年的时候,他特地去咨询相关部门,却被告知,需要将摩托车送到泉州指定的一家废品回收公司才可以办理报废手续。因为嫌麻烦,他一直没有去办理报废手续,摩托车也一直就那样“扔”在小区楼下。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对于废旧的摩托车,市民们的处理方法主要有三种:当二手摩托车卖掉;当废品卖给收购破烂的;扔在某个角落任其自生自灭。因为担心卖掉后可能存在的“连带责任”,选择废旧摩托车“自生自灭”的市民似乎更多。从市民反映的情况来看,将废旧摩托车当废品卖掉,价格很低,车况好的可以卖三、四百元,差的只能卖一、两百元。

  卖也卖不了什么钱、想报废手续又很麻烦,闲置不管有时还嫌它占地方,这些让不少市民在处理废旧摩托车问题上显得颇为尴尬。

  增设“回收点”破局

  “近几年来,废旧摩托车的问题越来越凸显,但真正主动来交管部门申请报废的人却没有,除了人们观念方面的原因外,最主要的原因便是报废手续繁琐。”市交管大队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摩托车申请报废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公司来回收,而目前,泉州仅有一家回收公司有这样的资质。要让市民将摩托车送到泉州去,十分麻烦,而且申请报废后得到的补贴只有50元,也正是因为此,许多市民宁愿让车子“自然灭失”,或者当废品卖掉。

  “报废难”问题也曾引起社会的关注,特别是近一两年来,不时有社会人士呼吁,希望能简化报废流程,比如,在石狮设置“回收点”,将申请报废的摩托车批量送往泉州。近日,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现在人们的这种“希望”已经落到实处了——在有关部门的努力下,两个报废摩托车“回收点”近日落户石狮。

  在市交管大队二中队,记者看到了两份“摩托车报废委托书”,委托书是具有摩托车报废回收资质的泉州市供销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分别与石狮市隆胜贸易有限公司、石狮市宏德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签定的。根据协议,石狮这两家公司作为该公司在石狮的报废回收服务网点。二中队一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称,这相当于在石狮设置了两个“回收点”,市民只要持相关凭证,将摩托车送到这两个点即可申请报废,其余手续由两个公司去办理。

  记者随后来到位于八七路花园城路段的两个“回收点”。在隆胜贸易公司后门的巷子中,龚先生正在对一辆申请报废的摩托车进行查验,“主要是看发动机号、车架号是否与登记证书上注明的一致,如果不一样的话是不行的。”龚先生告诉记者,“回收点”尚未挂牌告知市民,但已经有一些市民送来摩托车申请报废。“前几天已经送一批去泉州报废了,共11辆。”据其介绍,市民要报废摩托车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要报废的摩托车,而摩托车是不是很破旧都没关系。申请报废的补贴标准是每辆50元。

  报废后才让人安心

  在石狮报废摩托车“回收点”采访中,记者遇到市民许先生,他用工具车将一辆破旧的摩托车载着前来申请报废。

  许先生告诉记者,他家中先后买过多辆摩托车,记得其中有一辆男式的,用了五、六年后,以300元价格当“二手车”卖掉了,当时也是想着摩托车还能用,扔了怪可惜的,也没想太多。买车的是一名外地人,嫌麻烦当时也没去办摩托车过户手续。谁知结果惹出了一些麻烦。因为几个月后,警方找上门,问他摩托车的事情。原来,他那辆摩托车出了一起交通事故,驾车者逃逸了,警方追查线索时,发现车子登记的户主是他,便找到他。许先生赶紧出示了“购车协议”,并配合警方追查买主。有了这次“教训”后,许先生说,另一辆废旧摩托车他便一直停放在家中,“卖也卖不了多少钱,万一惹来什么事就麻烦了。听说这边可以申请报废,便将车子送过来,报废后心里踏实些。”

  在与“回收点”工作人员交流中,记者了解到,近期前来申请报废的不少市民都和许先生一样,认为“申请报废后才安心”。对于此,市交管大队车管业务负责人表示,许多废旧的摩托车,车况都比较差,安全性能没保障,驾驶这样的车子上路,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一旦被查处还会受到法律的严处。有的人可能也考虑到这方面的原因,所以让废旧摩托车“自生自灭”,但事实上,这仍然存在一些隐患,因为还有可能流入废品市场成为“拼装车”,或者“黑车”,另外,在公安车管档案中,车主名下会一直有一辆“状态异常”的摩托车,这也会影响到其他车管业务,所以最好的办法自然就是申请报废后,将登记的车子注销,这样才能真正让人“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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