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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设摩托车报废“回收点”

时间:2015-11-18  文章来源: 石狮 作者:林春凯 许昭明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二中队了解到,在我市交管部门的努力下,摩托车报废“回收点”落户石狮,这使得市民只要在石狮即可申请摩托车报废,大大方便了群众。自“回收点”启用半年来,已经有200辆摩托车依法申请报废。

  近年来,石狮摩托车拥有量逐年攀升,一些老旧的摩托车也在车辆的更新换代中被逐步淘汰,或者闲置。以前,如需报废摩托车,要将车子送至泉州有回收资质的企业进行报废,手续繁琐,所以极少有人会主动申请报废。据统计,主动申请报废的摩托车前年仅1辆,去年也只有2辆,而更多的摩托车则是流入“二手市场”,被多次转手,或者被直接废弃。这些已达或者临近报废年限的摩托车,车况差,安全性能低,流入市场后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而由于“多次转手”的缘故,一旦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也给警方侦破工作带来诸多困难。针对此,我市交管部门一方面加大了路面巡查力度,对无年检、报废车、无牌车等依法严查严治,另一方面,主动作为,联系相关部门在石狮设置摩托车报废“回收点”,引导广大市民主动将废弃的摩托车依法报废。

  在八七路花园城一摩托车报废“回收点”,记者看到,一名工作人员正在对几辆摩托车进行检查,其中一辆摩托车已经破损得不成样子了。该车车主告诉记者,那辆摩托车是他11年前买的,两三年前就没用了,一直闲置在自家楼下。原本有想送去报废,但一打听说要送去泉州便放弃了。前段时间有朋友告诉他在石狮就可以申请报废,他便将那辆废弃的摩托车送来报废。他说,车子不能用了,没有报废心里总感觉不踏实。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石狮摩托车报废“回收点”有两个,分别设在石狮宏德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隆胜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地点均在八七路花园城路段,要申请报废石狮籍摩托车的市民,只要持本人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要报废的摩托车,到位于石狮两家报废服务点即可办理,申请报废的补贴标准是每辆50元。

  据介绍,应报废的摩托车如果未依法报废,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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