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乌鲁木齐再禁摩 听证会被批走过场

锐圆 时间:2021/7/29

乌鲁木齐再禁摩,咦?我为什么要说“再”呢?

因为乌鲁木齐之前也禁摩,现在,国务院为加强国家治理效能,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政策水平,同时为了大力改善营商环境,对多年来沉淀的老文件、旧文件、失效文件进行清理。当年的城市禁摩,绝大多数都是用一纸“红头文件”就一禁了之,现在有的城市懒政思想作怪,既不能深刻领悟中央清理文件的用心,也不想实地考察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只是想一如既往,旧文件失效了,再补个新的文件。

不过乌鲁木齐再禁摩的时候,比天津还是强那么一丢丢,还是开了个听证会,天津连这个过场也懒得走了,发个征求意见稿,留个邮箱,一周过后,和旧文件一样的新文件就生效了,齐活!

乌鲁木齐召开了听证会,这个我们必须点个赞。

为了开好类似的听证会,我们对乌鲁木齐的情况做个简单分析,希望有关城市的有关部门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首先,听证会的人员构成和比例是一个有效听证会的关键。说到底,听证会的目的是辩论事关市民利益的公共政策,这项政策因为有主张方,有反对方,才有开听证会的必要。所以听证会的合理构成应该是由公平的“仲裁方”、主张和反对的双方组成。

乌鲁木齐车友和经销商在向有关部门投书时披露:乌鲁木齐的这一场听证会总人数17人,其中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人,媒体2人,我们可以视他们为主持公道的中立的第三方;剩下的13个名额中,主张禁摩的政府相关部门代表10人,市民代表4人(不好确定他们的态度和意向),摩托车协会代表1人。

从人员构成来看,政府相关人员太多了,人数比例占到下把双方13人中的76.9%,如果是票决,这个听证会没有任何悬念,也失去了听取意见和谁政策的初心和本意。

合理的构成是这主张禁摩的政府相关部门人数和反对禁摩的摩托车协会代表人数相等,最后随机抽取市民代表,在听证会上发表这两张和反对的相关数据和意见,最后用科学的态度,共同议决或票决,乌鲁木齐这次有关再禁摩的听证会,人员构成和比例严重不符合“听取意见,论证政策”的原则,结果从一开始就是被设定好的。这样的听证会被反对禁摩的人士(相信他们只是市民中的一部分)批评为走过场,也会让全体市民对政府举办各种听证会,讨论公共政策失去信任,最后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威信。

禁摩与否,是一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事关衣食住行,皆百姓大事也。听证会应该让和这项政策的深度的相关方参与讨论甚至辩论,有不同意见争吵起来,才说明听证会是有必要的,有成果的。如果尽是找一些“内部人”,完全顺从政策制订方的意见,认认真真走过场,和和气气搞听证,那就不如不用开。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央越来越强调“以法治国”。党和国家一直在提高治国理政的水平,一直在探索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有效途径。公共政策的制订是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当然场域,一个城市的诸如交通设施的布局、使用、资源分配(禁摩说到底是剥夺一部分市民的交通资源使用权)应该真正让由市民参与讨论,参与决策。

对有正在禁摩和有意禁摩的城市管理者最后建议:

禁摩这件事要讲**,骑车出行旅游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绝不可一禁绝之!

禁摩这件事要讲法律,摩托车的制造使用、城市道路的通行,是人民不可剥夺的权利,国家层面的法律没有一条是禁摩的,城市禁摩违反上位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39条的理解、解释和使用是不恰当的。

禁摩这件事要讲科学,除了中国200多个城市禁摩以外,全世界所有的城市都允许甚至欢迎使摩托车的存在,摩托车(目前国内销售的均达到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和电动摩托车即使不能全部放开,但有一定比例的使用,对改善城市交通状况是有好处的,对建设绿色中国、美丽中国是有好处的,让老百姓全开四个轮子的汽车既不现实也未必现代。这是个有充分讨论和研究的政策空间和管理空间,应该本着改善城市交通的意愿,从民表民意出发,从提高效率出发,有数据,有论证,但决不能有懒政。
扫描二维码关注e摩微信公众号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