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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摩托车自愿报废,大家都“爱理不理” [打印本页]

作者: traner    时间: 2011-6-15 09:05     标题: 摩托车自愿报废,大家都“爱理不理”

来源:大江网   蔡颖辉 2011-6-14
  从6月1日起,南昌市所有悬挂机动车牌照的2万多辆摩托车全部达到报废年限。但记者6月13日从南昌仅有的两家机动车报废机构了解到,目前两个回收点总共才有6辆摩托车办理了报废业务。

  “去年没有人自愿来报废摩托车,今年只有4辆摩托车前来办理报废业务。”江西省车辆报废回收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说,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摩托车自愿报废前景堪忧。与省车辆报废回收公司相比,南昌市车辆报废回收有限公司仅办理了2辆摩托车自愿报废业务。

  不能上路行驶,报废了还能换钱,为什么车主对此并不热衷呢?

  “报废的手续太麻烦了。”摩托车主小张告诉记者,他曾经向车辆报废公司咨询过,按照有关规定,车主报废车辆必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前后牌照、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车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四份证明。同时,还必须将报废车辆之前的所有违章记录全部“清零”,这些条件令大部分车主望而生畏。

  记者从车辆报废公司了解到,车主提交所有材料后,还不能拿到钱,必须由报废公司向公安车辆管理所统一提交材料,由车管所验证后,再在车辆登记系统内对报废车辆办理注销登记。这样一来,车主往往需要等候一周甚至更长时间,才能获得报废公司给出的车辆回收证明和车辆“残值费”。

  不仅手续较多,而且摩托车报废后的100元“残值费”也招来许多车主诟病。“我当废铁卖给废品店也能卖到100元,还不用任何手续,更不需要等待。”小张说。

  “许多车主都不理解报废车辆的定价,但这确实是我们行业内的标准。”江西省车辆报废回收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每辆报废摩托车的“残值费”为100元。许多车主认为这个价格不合理,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车主主动报废车辆的积极性。

  南昌市报废公司工作人员同样表示,一方面由于车辆已达报废期,应该“废品”处理;另一方面报废公司还需投入人力、物力对报废车辆进行解体、分类以及办理注销手续,100元/辆标准是正常的市场价格。

  一方面手续繁杂,一方面回收价格不高,在这两者的作用下,南昌的摩托车车主都不愿走正常的报废途径。“我就这样上路跑,跑几天省下的车费也不止100元,抓到了就不要车了。”车主小张的话也许代表了许多摩托车主的想法。不去自愿报废,被交警捉住后就不要车了。这样一来,车主是爽快了,但又要耗费多少警力呢?更别提摩托车主在面临交警拦车时“拼命突围”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对于南昌这么多报废摩托车,我们真的只有强制报废这一条路可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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