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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新国标10月实施 排污减半出厂须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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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摩托ren
时间:
2011-9-13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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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新国标10月实施 排污减半出厂须达标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201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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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13 10:48
治理大气将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资料图片)
日前,成都商报记者从省市环保部门获悉,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摩托车排气污染排放限值新国标,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实施的新国标,主要是对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均包括两轮和三轮)怠速和高怠速工况下排气污染物限值和测量方法进行了规定,适用于摩托车型式核准和生产一致性检查以及在用车的排气污染物检查。
成都与国内多数城市一样,目前环保部门均以控制汽车污染为主,暂时没有将摩托车纳入大规模执法检查。不过,市环保局表示,对于主要聚集在郊区的摩托车,其监管也将逐渐趋严。
污染大
多种污染物排放的“主力”
从市环保局获得的数据显示,成都中心城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中,机动车排放的二氧化氮占全部二氧化氮排放的43.1%,排放的碳氢化合物占总排放的31.3%,而其排放的一氧化碳更是占到总排放的75.4%。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机动车排气污染其实相差很大。根据市环保局关于机动车排气污染现状与控制对策研究的成果,机动车尾气排放的一氧化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颗粒物和氮氧化物,均主要来自摩托车和占道时间较长的轻型客车,这两类车辆的“贡献率”超过年排放总量的50%。其中,摩托车对一氧化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颗粒物的“贡献”最大,分别为44%、70%、79.4%。
成都市环科院专家介绍,摩托车的污染物排放如此之大,主要是因为摩托车保有量较大,污染控制技术低,行驶速度小,车辆劣化严重。专家称,通过控制摩托车、轻型车、大型车的数量,以及提高摩托车和轻型车的排放控制水平,可以很大程度上减少成都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量。
新国标
下月起出厂摩托车须达标
摩托车污染控制技术低的状况正在逐步改变。据悉,环保部2007年曾发布了工况法检测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放标准。此次发布实施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将在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生产及在用车的排气污染物检查,发挥强制效力。
此项新国标实施后,即10月1日起,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在进行型式核准和生产一致性检查时,均应按照该标准规定进行双怠速法排放检测。在用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在进行排气污染物检查时,其排气污染物也应达到新标准确定的限值。其中,型式核准和生产一致性检查是保证在生产环节达新标,在用车检查则可保证其在使用阶段加强保养和维修,以减少污染物排放。
记者获悉,摩托车排气新标准的执行主要在控制企业生产时达标,所有车型上市前均应通过环保部的型式核准,即保证出厂时达标。资料显示,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在执行新阶段排放标准后,执行新标准排放的型式核准车型,从排放控制限值来看,与老标准相比单车实际污染物排放量平均下降50%左右,即单车污染物排放可削减大约50%甚至更多。
目前,成都与全国多数城市一样,自今年7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的机动车国四标准,暂时没有涉及摩托车。不过,市环保局人士称,尽管摩托车主要聚集在郊区市县,但今后也将逐步加大对摩托车的污染防治力度。 成都商报记者 祝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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