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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各方呼吁 亟待新国标为其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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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L
时间:
2011-10-20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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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各方呼吁 亟待新国标为其指点迷津
来源:中国网
“电动车是我们出行的基本代步工具,希望有关部门能在我们消费者的利益上考虑到电动车的标准问题,多听听民众的意见。”一位电动车用户对记者说。
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在全国率先禁售部分超标电动自行车,包括天津、山东、上海、江苏四省市的11家电动自行车厂家的11个型号电动自行车上榜。通报的信息显示,这11个型号的电动车因整车重量大于40公斤,部分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已从该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中删除,今后不得上市销售,交管部门不再为其办理牌照。
北京禁售部分电动车标准问题引热议
据悉,此次北京禁售政策的出台并没有平息消费者和企业关于电动自行车标准问题的争论,反而引发了更大范围的热议。
在这次禁售政策中,不少行业知名企业的产品因没有符合国家标准被禁售,主要因为最高车速、整车质量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再一次将电动车标准问题推向了风口浪尖上。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表示,按照他所掌握的情况,目前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有90%以上都是所谓“超标车”。有专家还表示,电动车标准不明确,今后就很难管理。
目前,电动车标准继续沿用的1999年国家标准委制定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规定电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重量不能超过40公斤、轮胎宽度不能超过54毫米、蓄电池标准电压不大于48伏等。而经过电动车行业十多年发展至今,没有一个适合现阶段的标准出台予以规范,另这个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处于无“标”可依的状态,在面对城市交通管理及行业发展的矛盾中曲折前行。
各方观点交锋新国标迫在眉睫
“标准制定部门应设定科学合理的标准,执法部门应该严格监督,保证企业产品都符合标准的规定。”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郎志正说,“至于什么样的标准是科学的标准,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该是多少,需要相关科研单位和专家经过科学谨慎的反复论证来确定。”
“呼吁新国标出台,这关系到1亿多人的出行,以及对电动车的生产商也会带来一次重新洗牌。”新日电动车公司副总裁胡刚一直以来积极呼吁修订国家标准,“包括电动车行业专家、主流企业都应该参与电动车标准的制定。”
清华大学教授、中国电动自行车协会首席专家马贵龙介绍说,1989年第一台电动自行车样机在清华诞生,1999年颁布《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时,全国电动自行车年产量只有5万多辆,技术也不成熟,但是,近年来专家和企业发现,市场上出售的车早已突破了这套标准。
“不能用一个标准把另一个标准限住,我们应该创造一个电动两轮车的和谐发展空间,让节能减排得到更大的贯彻实施,使出行问题得到保障,使绿色交通达到更好的境地。”马贵龙说。
关于新国标迟迟无法出台,陆金龙表示,电动自行车行业内部的确“意见不统一”,部分压力来自公安部。
综合多方意见和建议,作为低碳绿色环保的电动车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在当今气候因素及节能减排的巨大压力下,国家应给与大力支持,在集合电动车行业、企业及行业专家的共同建议下,制定符合现阶段的标准,给电动车行业一个相对宽松的发展路径,为电动车生产企业指点迷津,让众多消费者能够在新政策中获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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