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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深圳下月电动自行车限行 行业呼唤新标准 [打印本页]

作者: 常电一族    时间: 2012-3-31 08:21     标题: 深圳下月电动自行车限行 行业呼唤新标准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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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边是电动自行车迅速普及,一边是持续不断的交通事故。

  禁或不禁,全国都很纠结。在纠结若干年后,深圳终于对电动自行车开刀。而深圳的经验能否为全国探索出一条新路,仍然疑问重重。

  深圳市交警局日前召开发布会表示,经过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深圳将从4月开始正式实施“限制电动自行车”有关政策。业内人士表示,“深圳模式”或将给人人喊打的电动自行车行业,带来一丝曙光。

  限制电动自行车行驶被通称为“限电”。深圳限行区域只允许45306辆特殊行业电动车行驶。限行区域主要是城市快速干道、城市主干道和城市干道,总长约457公里,占全市道路(不含高速公路)总长的8.05%。

  面对电动自行车禁与不禁、如何治理其存在的顽疾,深圳市刚刚下发的通知开出了“部分限制”的药方。即全市范围内从事公共设施抢修、邮政、快递等行业以及运送桶装饮用水、瓶装燃气等单位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经统一载物托架和车身颜色、纳入规范管理后,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禁电的纠结

  自1995年第一辆电动自行车走出清华大学实验室,短短十几年间,中国人拥有超过1.3亿辆电动自行车。从买菜上班接孩子放学到送水送奶送报纸,几乎有人的地方,就能看到电动自行车的身影。曾经的自行车大国一跃成为电动自行车大国。

  随着使用电动自行车群体的不断扩大,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节节攀升。巨大的隐患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

  2002年,北京市首次“禁电”,规定电动自行车临时牌证有效期截至2005年12月31日,期满后不再核发、换发并禁止上路。然而,三年后,由于市民反对意见大,执行难度大等原因,北京市取消“禁电令”,于2005年12月31日执行目录管理制度,列入目录车辆核发牌证。

  全国首次禁电宣告失败。随后,福州、珠海、海南等多地相继“封杀”电动自行车,均以失败告终或不了了之。

  超速、超载、乱穿道路、引发事故后找不到肇事人……电动自行车屡禁不止,却又祸事不断。2011年3月,公安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对电动自行车行业进行整治。然而,一年过去了,却收效甚微。

  对于电动自行车为何“禁不动”,昨日,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胡刚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称这是“百姓的选择”。“老百姓花自己的钱,他们会选择最经济有效的方式。在公共交通没有足够发达、油价又不断攀升的今天,电动自行车成为很多老百姓最好的选择。”他说。此外,胡刚还认为电动自行车提高了邮政、快餐等行业的工作效率,一味的禁电会增加行业成本,反而是一种不合时宜的倒退。

  不仅如此,提到高交通事故率时,胡刚认为电动自行车“很委屈”。他表示,全国有电动自行车1.3亿辆,机动车(汽车和摩托车)近2亿辆。就每年的交通事故起数来看,电动自行车是不少,但除以庞大的基数,与机动车相比就显得很小。同时,2004年到2009年,全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增长了9倍,而同期事故只增加了6倍。

  标准落后成电动自行车死穴

  为何四部委联合下发的《通知》收效甚微,中国电动自行车协会的相关负责人也有话说。

  据该负责人介绍,《通知》内容规定,“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为电动自行车的及格线。而关于电动自行车早在1999年便有一项行业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

  也就是说,此套标准是十几年前的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电动自行车技术的成熟,这套标准显然不适用。

  一电动自行车使用者告诉本报记者,他个人也认为20公里的限速不合理,考虑到刹车和起步,电动自行车的实际时速将只有十多公里,比自行车快不了多少。在国外,欧洲的电动自行车限速是25公里/小时,美国的电动自行车限速32公里/小时。

  对于“深圳药方”,电动车协会的专家表示也许是个良方。有针对化的治理,避免盲目一刀切,有利于民众的接受。同时他认为,国家尽快出台相关行业新标准,加强电动车规范管理,同时企业加速研发新技术才是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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