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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电动车随意装伞属交通违法行为 [打印本页]

作者: 常电一族    时间: 2012-7-10 09:02     标题: 电动车随意装伞属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电动车商情网           2012-7-9

      为应对炎热天气,不少电动车骑主在车上安装了色彩各异的“花伞”,一则遮挡太阳,二则挡风遮雨,俨然成为城市道路上的一道景观,然而很多人不知道,这其中存在着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电动车上装伞现象增多

  连日来,热浪袭人,记者在街上注意到,不少南昌市民的电动车都安装上了太阳伞,还有不少市民准备效仿。市民胡小姐在红谷滩上班,出行工具是电动车,为了不被太阳晒,最近她也有装伞的想法。

  除了省城南昌外,记者注意到在一些县城,电动车装伞的现象更为普遍。

  加伞改变了电动车安全性能

  2012年6月11日,赣州市龙南县邹某驾驶超标电动车在为某塑胶建材商店送完货物后,沿105国道往龙南里仁方向行驶,行至105国道时,因雨天速度过快,且加装了塑料花伞的电动车视线不良,未看清前方道路有障碍物,碰撞后侧翻于路边跌下路基导致右腿骨折、中度脑震荡、电动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无独有偶。5月23日晚,刘某从朋友处借来一辆超标电动车,往龙南县工业园方向行驶,搭乘其妻去工业园上夜班。23时10分,当车行驶至金塘开发区工业园大道东三路与西三路十字路口路段时,与从工业园往县城方向左转的由赖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其妻李某、赖某两人受伤及车辆受损,刘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原因为刘某本人无证,同时电动车加装花伞载人转弯失去平衡与二轮摩托车刮擦造成。

  交警分析说,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有着严格的标准,外形、轮胎、速度、重量等都有具体的要求,加装“花伞”大大改变了电动自行车的外形和使用性能,一是导致电动自行车超宽;二是导致电动自行车行驶阻力加大;三是导致电动自行车在行驶中或遭遇大风时摇摆不稳;四是影响驾驶人的视线。这些都可能对交通安全带来影响,严重的将酿成事故。

  随意装伞属交通违法行为

  电动车加装伞除了不安全外,算不算违法?就此,龙南县交警称,电动自行车加装“花伞”,是一种擅自改变车辆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应当引起重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不得改装。

  记者了解到,目前针对此类情况,交警大多是以教育为主,并责令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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