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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无锡9月1日电动自行车管理实行新标 轮距、车重均有要求 [打印本页]

作者: 常电一族    时间: 2012-8-16 08:55     标题: 无锡9月1日电动自行车管理实行新标 轮距、车重均有要求

来自:全球电动车网  2012年08月14日  作者:EBB

  现在要买电动自行车的市民们要注意了,从9月1日起,将启用新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表》,届时只有符合国标,且被列入《备案表》内的320个品牌、4833个型号的电动自行车才能领到有效“身份证”。凡未取得电动自行车经营资格擅自销售电动自行车,或超经营范围销售的,将被依法取缔。

  上牌须增加打印车辆照片

  “从9月1日起,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应符合新《备案表》所列电动自行车产品及相关技术参数要求。”车管所陈坚说,原有的《备案表》从2005年实施以来,一直以书本形式下发,至今下发了共33期80余本,共有1700余个品牌,5.8万余型号。但因存在诸多漏洞,给管理带来难度。新的《备案表》试行以来,已下发了2期共320个品牌、4833个型号的电动自行车,已实际具备新、旧《备案表》更替管理的条件。

  如果市民在8月31日前购买的旧《备案表》所列电动车,必须在9月底前完成注册登记,逾期一律不给予登记。符合上牌条件的电动自行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注册登记,凡不符合上牌条件的电动自行车,由居住地派出所进行防盗备案登记(治安财产实名制登记)。

  车管部门提醒市民,从9月1日起,全市各电动上牌单位将统一启用电动车专用工具进行验车。凡发票日期为9月1日的上牌电动车,一律要符合规定的外廓尺寸要求。同时,在现有电动车行驶证式样的基础上,增加打印车辆照片(见图),但不会多收相关费用,保持原有的8元收费标准。市区所有公安电动办证点从9月1日起实施打印车辆照片,而市区所有电动车带牌销售点(社会办证点)将从10月1日起开始实施,江阴、宜兴从1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有作假等行为的列入禁售目录

  到底怎样的电动自行车才符合标准?据了解,从9月1日起,所有在本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的技术要求除必须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外,其外廓尺寸、整车重量还应当符合《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管理技术参数规范》的规定:前后轮中心距小于等于1350毫米;前、后装饰件宽度小于等于500毫米;中轴长度小于等于400毫米;前、后轮胎宽度小于等于76.2毫米;整车重量(不含电池)小于等于55公斤。凡不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参数的“超标”自行车,一律不准销售。质监、经信委、工商等部门将对本市电动自行车加大联合集中检查和执法力度。为此,相关部门提醒已列入《备案表》的厂家,必须提前完成新、旧《备案表》电动自行车产品的生产、销售调整工作,凡属于“旧《备案表》的电动车”、“超标”车,从现在起应当停止生产、销售,并尽快从市场流通环节收回。同时,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检测报告等;生产企业所授权的经销商擅自改造,或超出营业范围销售超标准电动车等违法行为,将列入禁售目录。

  “超标”车可以进行退换处理

  “超标”电动车如何处理是许多车主关注的问题。车管所有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实际情况,除劝导鼓励市民尽早更新淘汰在用体形大、速度快的“超标”车外,相关部门还将鼓励生产、销售企业主动开展“以旧换新”、“召回改造”等业务,对已生产和销售召回的“超标”车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据了解,目前公安车管部门已在城区设立了15家公安电动车上牌点,43家电动车带牌销售点,占到全市上牌总量的70%。警方提醒市民,购买车辆应当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不要购买无编码、超标电动自行车。一旦购买到不能上牌的电动车,市民可以要求销售商店进行退换车辆,并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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