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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国标将于9月1日起实施 电动车升级成“摩托” [打印本页]

作者: 常电一族    时间: 2012-8-21 08:57     标题: 新国标将于9月1日起实施 电动车升级成“摩托”

时间:2012-8-17  文章来源: 全球电动车网 作者:EBB

  新国标实施后,你骑的电动车说不定就是“摩托”。昨日,记者从周口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中心了解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进行了修改,新国标将于9月1日起实施。新国标中,对轿车要求更高;符合条件的电动车可能要上牌。

电动车:升级成“摩托”?

  新国标规定: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用电驱动车辆归为轻便摩托车。但其中不包括用电驱动的,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20公里,具有人力骑行能力,且整车整备质量、外廓尺寸、电动机额定功率等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两轮车辆。

  现状:记者在街头看到,电动车已成为多数市民的出行工具,但电动车或多或少给市区交通带来不好的影响,如有市民骑电动车走快车道、闯红灯等。同时,记者目测发现,街头不少电动车的行驶速度超过了20公里。

  记者在七一路与汉阳路交叉口随机采访了一些骑电动车的市民。被告知新国标将实施时,有市民担忧地表示:“真这样的话,我还不如骑自行车呢!”市民王女士问,时速超20公里以上的电动车列为机动车,是不是有驾驶证才能骑?

  另外,记者从周口市区一些电动车商家了解到,他们多数不知《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将实施,时速超20公里电动车依然销售火爆。

  解读:周口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说:“时速超20公里的电动车归类为‘轻便摩托车’,也就是说以后部分电动车将成为机动车。到那时,超标电动车可能要上牌,新国标能解决市区电动车的乱象。”但是他还表示,要减少超标电动车上路,必须从源头控制,厂家生产车辆时应该把好关,禁止大功率电动车生产出售。

遮阳膜:给车贴膜得慎重

  新国标规定:前挡风玻璃及风窗以外玻璃用于驾驶人视区(指驾驶人驾驶时用于观察后视镜的部位)的可见光透射比应大于等于70%。所有车窗玻璃不得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

  现状:据了解,随着私家车保有量的增长,一些市民买来爱车后,先给轿车贴膜增加装饰已经成为普遍现象。由于市场需求量大,市区有很多为轿车贴膜的小商店。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甚至一些洗车店也开设贴膜业务。“车膜市场鱼龙混杂,加之车膜利润空间大,所以才加吸引很多商店开设贴膜业务。很多车膜质量不达标,如透光率差、气味重、褪色等。”业内人士分析。

  解读:周口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有关工作人员说:“以往的国标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新国标对这方面的重视是很有必要的。新国标对汽车挡风玻璃贴膜的透射率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车膜透射率低很可能会影响到车辆的车检。特别是阴天或是天黑的情况下,行车和倒车中风窗上驾驶人视区(指用于观察后视镜的部位),贴膜后会影响视线造成安全隐患。”对此,他提醒市民,贴膜要选合格产品,同时对风窗驾驶人视区要有保留,不可贴膜。

氙气大灯:是时候说再见

  新国标规定:用户不得对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进行改装,也不得加装强制性标准以外的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

  现状:在市区夜间行车,经常会见到有的轿车大灯非常刺眼。采访中有不少车主对这种氙气大灯表示反感。“装有氙气大灯的轿车从对面驶来,前面的路就啥也看不清了,得过一会儿视力才能恢复,这种‘损人利己’的行为早就应该制止了。”车主张先生说。

  解读:从近年来的交通事故中我们发现,非法改装车辆外部照明系统,大灯炫目会造成事故。机动车改装车灯后,夜晚行车时灯光直射后面的车辆,足以令后面的司机产生瞬间视觉“盲区”,致使其无法判断前方路况,易引发交通事故。按照新国标的规定,能有效改善改装大灯和在车身加装照明灯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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