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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自行车协会为电动车辩护 指新国标被误读 [打印本页]

作者: 常电一族    时间: 2012-9-6 08:35     标题: 自行车协会为电动车辩护 指新国标被误读

时间:2012-9-5  文章来源: 山东商报

  不受限于机动车新国标 电动车新国标拟明年发布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9月1日开始实施后,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电动自行车的归属问题引发社会各界热议。中国自行车协会理事长马中超表示,中国自行车协会正在加紧修订现行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国家标准,符合新修订电动自行车国标的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将积极与机动车新国标相衔接。

  与电动摩托混淆成误读根本原因

  马中超说,就整车质量而言,我国实际使用的电动自行车除个别锂电自行车外,几乎100%地超过了40公斤。同时,电动自行车发展15年来,一直按非机动车定位,无论是生产者、经销商还是用户,都非常清楚自己的“非机动车”定位。“骑电动自行车要考驾照是对新国标的误读”,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昨日也对记者表示,“电动自行车不可能划入机动车”,骑电动车并不需要“考驾照买保险”。

  误读原因来自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这一新国标对轻便摩托车进行了重新定义,释义为“时速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用电驱动的两轮或三轮车辆”,这种说法“牵扯”进了此前就备受争议的电动自行车。“将电动自行车混淆为电动摩托车,是误读的根本原因”,陆金龙说,在新国标出台前,他先后在北京参加过两次讨论,国家标准委、公安部等多部门参与,明确了“机动车新国标,不影响电动自行车现行标准的执行”。
新国标拟明年发布将反映时速上限诉求

  马中超表示,目前,中国自行车协会正在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积极反映行业在充分考虑安全性能的基础上,适当放宽重量、最高时速上限的诉求。《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坚持安全、环保、节能的原则,不受限于《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现有国家标准相关条款的规定。而标准制定协调小组专家陆金龙透露,目前,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也正在紧张修订过程中,已修订到第11稿,有望明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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