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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东电动车新政:不考驾照带牌出售 [打印本页]

作者: 常电一族    时间: 2012-12-24 09:34     标题: 广东电动车新政:不考驾照带牌出售

时间:2012-12-24 来源:广州日报

    电动车时代网消息,20日,记者从中山交警部门获悉,据省公安厅交管局消息,全省确定于2013年择期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上牌,并实施统一的道路交通管理。届时,没有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将一律暂扣,并依法处罚。对于广大市民关心的明年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上牌车主是否需要考取驾驶证的问题,中山交警部门表示,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范畴,按照机动车道路安全法不需要考取驾驶证。

现状: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突出

    据介绍,今年全市共出动警力17032人次,治理电动自行车。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保有量迅猛增长。由于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大多数车速超标,加上电动自行车安全性能差,以及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没有受过专门的培训和交通法律法规学习,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电动自行车管理机制的不足等导致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依然很严峻。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中山电动自行车总量超过30万辆。但是,由于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销售商不按规定生产、销售等现象的存在,导致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据统计,今年中山市已发生多起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车的交通违法造成的事故,其中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数十宗,造成多人死亡。

规范:电动自行车可能“带牌销售”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今年4月中旬,省公安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工商管理局、省质监局、省环保局就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联合发文,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制度,并尽可能推行“带牌销售”,方便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手续。目前,《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及《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已完成起草工作,即将发布实施,并确定于2013年择期对电动自行车实施登记上牌工作,实施统一的管理。

    电动自行车的标准是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动助力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其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20公里,整车质量不大于40公斤,电动机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轮胎宽度不大于54毫米,蓄电池标称电压应不大于48伏,其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公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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