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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摩托车使用年限13年 [打印本页]

作者: 摩托ren    时间: 2013-1-17 09:45     标题: 摩托车使用年限13年

时间:2013-1-16  文章来源: 大河网

    商务部网站14日发布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明确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该规定将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由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制定。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方面,规定明确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专用校车使用15年;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等。

    相关规定: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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