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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区1.6万辆摩托车大限将至 7月1日起禁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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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raner
时间:
2013-5-9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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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区1.6万辆摩托车大限将至 7月1日起禁上路
来源:东南网 2013-5-8
至7月1日,泉州中心市区的16183辆摩托车,将全部达到使用年限,全部报废。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了解到,本月1日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实施,泉州78.5万辆机动车面临强制报废;但截至目前,无一车辆因年检问题被强制报废。
“未年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有理由拒绝赔偿,并且驾驶未年检车辆被查获,将被记3分并扣留车辆。”泉州市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市民,及时对车辆进行检验,不仅能了解车辆状况,保障行车安全,还能维护自身利益。
此外,泉州市交巡警支队联合有关部门开发了短信平台,免费向车主和驾驶人提供关于年检提示、驾驶证换证提醒等通知短信。提醒市民,车主及驾驶人联系方式应及时更新,以免错过车辆信息。
中心市区摩托车
7月起全部报废
据了解,除达到使用年限需要报废外,新规还要求,其他两种情况,车辆也将被强制报废。第一,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车辆;第二,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车辆。
目前,泉州全市机动车保有量2526000辆,其中汽车71.48万辆,摩托车180.67万辆。中心市区汽车保有量16.26万辆,摩托车16183辆。早从2000年7月1日,泉州中心市区摩托车停止挂牌后,截至今年7月1日,市区所有摩托车均已达到13年的使用年限,届时将全部报废。
车辆到达报废年限,市民应主动将其报废,市区唯一有资质回收报废车的是泉州市联发报废汽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市区坪山路北段),车主将车送到回收公司报废,回收公司将支付一定费用。
车辆、车主信息
两种办法更新
据介绍,为更好地服务车主和驾驶人,市交巡警支队联合有关部门开发并投用了“泉州公安交通管理便民服务短信告知平台”,将免费向车主和驾驶人发布机动车和驾驶证相关信息通知、恶劣天气条件出行安全提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通行情况等便民服务信息。
在机动车达到报废期的前60日,临近检验前90日,该平台都将对车主进行通知。驾驶证临近更换的前90日,驾驶证临近审验前30日,驾驶证分数达到9分以上时,该平台开始进行提示。
因此,相关部门提醒市民,应及时变更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的联系方式。两种渠道可变更联系方式:
(一)通过“泉州公安公众服务网”(网址:
www.fjqz110.gov.cn
)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交通管理部分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变更网上申报业务,可在家里使用互联网方便地自助办理该业务。
(二)前往全市各地交管部门车管、驾管服务窗口办理各项业务时,向窗口工作人员提出变更联系住址及手机号码的要求,由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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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市区1.6万辆摩托车大限将至
核心提示
5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提出,私家车取消报废年限,摩托车取消特检期。我省结合实际提出,摩托车使用年限为13年。泉州中心市区最后一次摩托车报牌是2000年6月30日,按此规定,7月1日将是中心市区摩托车的大限。市交巡警部门提醒,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上路行驶,否则驾驶员将受处罚。
□记者 李凯龙 通讯员 邱文峰
现状
1.6万辆摩托车报废期将近
按照我省旧的标准,摩托车使用年限为10年,达到使用年限时,还有3年的特检期。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5月1日起施行后,我省结合实际提出,摩托车的使用年限为13年,期满将自动报废。泉州中心市区最后一次摩托车报牌是2000年6月30日,至今已13年。也就是说,7月1日以后,除了警用摩托车、巡逻车、电力维修等抢修救急摩托车外,16183辆摩托车将彻底退出泉州中心市区的舞台。
据了解,截至2013年4月,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252.6万辆,其中汽车71.4万辆,摩托车180.67万辆,中心市区汽车保有量为16.26万辆,尚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摩托车还有16183辆。
隐患
零件老化易发生事故
许多市民在接受采访中认为,自己把报废车保养得好好的,继续行驶应该没什么问题。对此,市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提出,摩托车在使用了13年以后,达到报废年限,它的排放状况和新购置时有差异,极易造成环境污染。而且这些车辆随时会有“散架”的危险,报废摩托车存在安全隐患,就是因为其零件老化,如制动、灯光、转向等,可能途中一个小零件的损坏,就极易转化为交通事故。
风险
转手报废车肇事 车主或担责
市交巡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车辆到达报废年限后,市民应主动将其报废,市区唯一有资质回收报废车的公司,就是位于市区坪山路北段的泉州市联发报废汽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车主将车送到该公司报废,公司将支付给车主一定的费用。但有些车主嫌拿到的钱款少,就把已经报废的摩托车卖给摩托车维修店。
交巡警部门提醒,市民不要因贪图小利将报废的摩托车出售,致使一些达到报废标准、未过户的二轮摩托车长期在路面上行驶。目前有不少未过户的拼装、报废机动车驾驶人肇事后逃离现场,而原车主又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将摩托车转卖,最后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另外,也有不少摩托车所有人因出售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再者,如果骑行报废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即使投保了,也无法获得赔偿。
处罚
驾驶报废车上路 准驾车型一并吊销
近期,泉州市公安交巡警部门将开展交通安全统一行动,重点严查报废摩托车上路行驶行为。特别是7月1日起,市区不允许摩托车上路行驶,届时如果还有市民骑行上路,将被严查。
民警提醒,驾驶报废摩托车被查处,准驾车型的驾驶证也将一并吊销。驾驶拼装或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路行驶的,除了该摩托车将被收缴并强制报废外,还要罚驾驶员500元,并吊销驾驶证。如果驾驶员同时拥有摩托车驾驶证(E证)和小汽车驾驶证(C1证),两证会被合并。驾驶证被吊销,就意味着E证和C1证同时作废。如果是无证驾车,驾驶员将被处以罚款300元,并处拘留15天以下,同时扣留车辆。
公交车
将优化调整市区路线
中心市区摩托车大限将至,7月1日起将不允许摩托车上路,外地牌照摩托车也不允许进入中心市区。那市民出行如何保障?记者从市公交发展有限公司了解到,该公司前不久刚刚开通了第43路公交车线路,并对其中一些线路进行优化和裁弯取直,目前市区公交车线路为55条,夜班线路为18条,公交车晚上最迟开到11点多,覆盖城区主要线路。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他们会派人对市区线路进行摸排、优化调整,尽可能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市民有好建议也可以直接在微博上反映。
电动车
管理办法不日出台
摩托车全部到了报废期后,电动车管理办法成为市民关心的焦点问题。据悉,本月20日起,漳州市区电动车开始登记报牌,符合条件的电动车在市区道路上行驶,必须悬挂号牌,并随车携带行驶证。福州、厦门对于电动车也早有对策。市民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针对泉州中心城区的出行环境,尽快出台电动车管理办法。
据了解,泉州市新修订的电动车管理办法已经送审,将于不日出台。
链接
报废流程有哪些
查询报废车方式:车主要了解摩托车是否已达报废年限,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一是可以看摩托车的行驶证,从行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算起,超过13年的车辆应报废。二是通过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网站查询。三是直接到各交巡警部门服务窗口查询。
报废流程: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回收公司将支付给车主一定的费用,并帮助车主将证明书交给交管部门,以申请车辆注销。(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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