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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电动车废旧电池不再“流浪”,企业要回收 [打印本页]

作者: 常电一族    时间: 2013-10-25 10:13     标题: 电动车废旧电池不再“流浪”,企业要回收

来源:顺德城市网  作者:罗仲培  2013-10-24

  电动自行车的废旧电池怎么办?留在家里,占用空间,当废品卖掉,又怕污染环境。烦恼的车主不用愁了,记者了解到,近日,《佛山市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回收及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明确电动自行车的生产企业、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制造企业应当承担回收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的责任。这意味着,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不用再“流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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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制造企业将承担回收责任

  作为新型的代步工具,电动车因其轻便、价格便宜等特点受到市民的欢迎,但是对于电动车的废旧电池,市民一般都是当废品卖掉,这容易对环境造成污染。《佛山市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回收及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电动车电池的收集、存放、运输以及处理等方面做出了规定。

  据了解,电动自行车电池主要包括阀控铅酸免维护蓄电池、胶体铅酸蓄电池、镍氢蓄电池和锂离子电池四大类型。按照意见征集稿规定,电动自行车的生产企业、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制造企业应当承担回收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的责任,并提供废旧电池更换、回收服务。此外,新规鼓励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销售商履行回收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的义务,并提供废旧电池更换、回收服务,按照规定建立台账。

  对于回收到属本市所生产的废旧电池,销售商应将其交予电池生产企业回收利用;对于回收到非本市所生产的废旧电池,经销商应将其委托给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设施)进行集中处置,并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此外环境保护、公安、质监、经信、工商、交通运输等六大部门将联合规范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的回收。

商家:“以旧换新”后当废品卖

  10月21日上午,记者在大良新基二路随机采访了多位骑电动自行车的市民,他们均表示,往往通过“以旧换新”或者是当废品卖掉的方式,将废旧电池送到电动车专营店或者维修店回收。市民穆楷告诉记者,“新的电池从300元到600元不等,以旧换新可以抵扣40元至100元,能节省一部分钱没理由不换啊。”而对于商家回收后的利用,市民普遍表示不太清楚。

  随后,记者走访了位于环市北路的几家电动车专营店,商家都表示可以“以旧换新”。其中一家专营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组电动车电池一般是有四个,“如果只是其中一个坏了,其他的都是好的,可以和新的电池组成一组重新销售。”而对于不能使用的,该工作人员表示,只能当废品卖掉。

  记者留意到,无论是市民还是专营店都提到废品回收,那么废品回收之后,电动车的废旧电池命运如何呢?

  在大良新基一路的一家废品回收站,回收站的老板表示可以回收电动车废旧电池,“2.5块钱一斤,行价了。”但是对于回收后的废旧电池如何处理,老板警惕地反问记者,“你问这个做什么?”之后便不愿再回答。而在新基一路开修理店已经20多年的店主伟叔透露,废品回收站一般都是把电池里面的强酸倒掉,然后挖出里面的铅块再转卖。“报废的废旧电池值钱的就是里面的铅块,他们只想着能卖到钱,谁还管酸液对环境的影响。”伟叔说。

市民:希望尽快设置专门回收点

  在随机采访过程中,大多数市民表示知道电动车废旧电池对环境有影响,对于即将出台的电动车废旧电池回收及处理管理办法,都称好。“设置了回收站,规范了处理办法,对环境好,对我们也好,这肯定是要支持的。”市民翔伯说。

  同时,市民希望细化管理办法细则,“有专门的处理管理办法肯定是好的,但是回收的价格是多少,由谁来定价,回收的流程怎么走,这些问题还是要一步步细化。”此外,市民舒莹就建议:“应该每个社区都增设回收点,方便市民投放,另外加强管理,以免电动自行车销售店铺或者废品回收人员取走电池从中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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