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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今年5月起扬州市区全面“禁摩” [打印本页]

作者: moto    时间: 2014-1-14 10:14     标题: 今年5月起扬州市区全面“禁摩”

文章来源: 扬州晚报 作者:佚名

2014年,在压降交通违法及市区防堵保畅方面,将有哪些举措?对渣土车等重点车辆如何实行长效管理?今年市区牌照摩托车将全部达到报废年限,对此有哪些管理或整治安排?……昨天,带着人大代表冯正初、李庚及政协委员徐跃等的上述问题,记者专访了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支队长倪文连。

  防堵保畅,视频监控实时疏导

  对压降交通违法行为,倪文连表示,交巡警部门将“三管齐下”:一是继续推进“4+1”勤务管理模式,市区按固定岗、疏导岗、巡逻岗、护学岗、夜巡队管理要求,明确各类岗执勤时间、标准和要求;二是开展重点车辆专项整治,对渣土运输车违法一律按上限处理;三是开展挂牌路段整治。

  对市区防堵保畅,倪文连表示,早晚高峰时段,支队科室全警上路;支、大队领导定岗站高峰,做好示范;根据人流、车流变化,及时调整信号灯配时,并及时调度民警,指挥疏导拥堵道路;遇道路施工,通过各类媒体发布,引导市民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时间和线路。

  “四个机制”长效严管渣土车

  倪文连表示,下一步,将从建立“四个机制”入手,深化市区渣土运输常态、长效管理。

  首先,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建立统一的工作平台,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定期在媒体通报市区各渣土运输公司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情况,接受市民监督。

  其次,建立舆情导控机制,邀请新闻单位参与渣土车联合整治和日常管理,随警报道,及时曝光渣土车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第三,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对发生重大及以上或者6个月内发生两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公司,依法责令停业整顿。严格执行末位淘汰制度。

  第四,建立工程招标机制,推动实行渣土运输项目单独招投标,彻底堵上外籍、个体“黑车”的生存空间。严格限制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多的渣土运输公司参与招投标。

  今年5月起市区将全面“禁摩”

  根据国省相关规定,正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为10年,其他摩托车包括轻便两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为11年。

  倪文连说,根据上述规定,到今年4月底,所有市区牌照摩托车已全部达到报废年限,必须按规定办理报废注销手续。“我们提醒摩托车车主和驾驶人,请及时将摩托车交报废回收企业解体,并凭报废回收证明到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据了解,我市唯一指定的摩托车报废回收企业是扬州市广发物资再生有限公司,位于邗江区杨庙镇赵庄村恒星路(环保科技产业园内)。

  近期将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于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仍然上路行驶的摩托车,一经查扣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同时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调整限行,综合治理停车难题

  “扬州目前尚无限牌计划,但会对现行限行措施进行调整。”倪文连说,在适当时候将对市区甘泉路、广陵路、国庆路、渡江路取消高峰限行,同步调整皮市街单行方向,同时上述道路将不再办理通行证,所有车辆必须按单行道方向行驶,不得逆行。

  倪文连表示,交巡警部门将综合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强化市区静态交通管理,最大限度缓解停车难。一是在有条件的道路增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实行限时停放和有偿使用制度;二是对违停现象进行严管严治;三是加强住宅小区停车设施建设的业务指导,指导小区物管施划停车泊位,设置停车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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