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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作开发制氢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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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dmy
时间:
2014-10-11 09:43
标题: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作开发制氢机的公告
时间:2014-10-11 文章来源: 证券时报网
证券代码:000913证券简称:钱江摩托(7.54, 0.20, 2.72%)公告编号:2014临-033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9月30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14年10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1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林华中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合作开发制氢机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科技进步,同时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储备技术,以进一步推进转型升级,公司将与上海合既得动氢机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氢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向华先生合作开发甲醇水溶液制氢装置(以下简称“制氢机”),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合作方介绍
1、上海合既得动氢机器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向华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新飞路1500弄18号二楼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移动制氢机、发电机、环保专用设备(以上除特种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制氢、发电、环保、计算机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向华占51%;北京奇伦天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占29%;胡振民占20%。
动氢公司、向华与本公司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无关联关系。本次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作方案
1、项目概述
本公司将与动氢公司及向华合作开展制氢机技术开发研究,并在制氢机及其用于内燃机作功的技术达到要求后,在动氢公司及向华的技术支持下,逐步实现产业化。
该技术生产的设备为内燃机提供燃料,该类设备用于固定式和移动式各种装置上,该装置包括但不限于汽车、摩托车及其他各种类型的车辆、固定式或移动式内燃机发电设备等。
2、开发步骤
本次合作开发制氢机分为两个阶段,各阶段对制氢机技术质量等指标的基本要求如下:
(1)第一阶段
1)质量指标:每台产气量10立方/小时;用于能达10千瓦的功率
2)技术指标: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氢气为主要成份;其中氢气含量65%-75%,一氧化碳含量5%-10%
3)转化率:甲醇转化效率大于93%
4)性能:耐久性连续不间断工作3000小时 冷机启动时间:3分钟开始产气,6分钟达到稳定产气状态
5)整机体积:5升整机形状:圆柱形
(2)第二阶段
1)质量指标:每台产气量10立方/小时;能达10千瓦的功率
2)技术指标: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氢气为主要成份;其中氢气含量65%-75%,一氧化碳含量5%-10%
3)转化率:甲醇转化效率大于93%
4)性能:耐久性连续不间断工作3000小时
5)冷机启动时间:30秒启动并达到稳定产气状态
6)整机体积:2升整机形状:圆柱形
3、其它事项
开发完成的制氢机及其用于内燃机作功的技术和装置,应确保达到节能、减排、提高效率的目标,且具备相当的技术优势和竞争优势,具备批量化生产的商业价值,主要体现在制氢机及其组成核心零部件(水泵、催化剂、控制器等)批量化生产具有可实现性,生产成本可控且成本具有比较优势,具有体积小、运行稳定、可靠性高、使用寿命长的特点。应用于摩托车及汽车的内燃机时,应确保该技术和装置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领域的安全性、环保性、稳定性、舒适性等方面的要求。
本公司将对动氢公司及向华现有制氢机样机的技术指标及各项性能做现场试验与验证,动氢公司及向华应予积极配合。
4、开发费用
本次合作开发制氢机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本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步支付给动氢公司。
5、后续事项
(1)第二阶段开发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动氢公司及向华将继续对本公司实现制氢机产业化提供技术支持及后续科研开发等服务,将对本公司的产业化应用给予协助,其指派的核心技术人员将根据本公司批量化生产的合理需要指导本公司制氢机用于内燃机作功产业化产品批量化生产顺利进行,并在本公司成功批量生产后的后续技术服务期间,将其所取得的新技术和新成果,积极不断地应用于改进和提升公司产品。若本公司将制氢机及其用于内燃机作功的技术研究与产业化技术项目应用于摩托车或汽车,动氢公司及向华在产品实用性、环保性及匹配性方面应予密切的技术支持。
(2)制氢机产业化后,本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支付动氢公司持续技术支持及后续科研开发等服务费用。
上述事项,授权公司经营班子签署有关协议和文件,并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为加快锂电池及其应用等产业的发展步伐,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公司将进一步整合现有资源,不断加强锂电池的研究、开发与销售体系,逐步探索切入锂电池应用及延伸行业的研究、开发、制造、销售、运营等经营活动,促进锂电池及应用延伸行业的运营管理工作,为此,本公司将与浙江绿维新能源有限公司、自然人曹振华以现金方式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比50%,绿维公司出资750万元占比25%,曹振华出资750万元占比25%。授权公司经营班子签署有关协议和文件,并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的《对外投资公告》。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13证券简称:钱江摩托公告编号:2014临-034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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