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市民为摩托车买交强险时遭遇“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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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马行空
时间:
2015-5-6 17:02
标题:
市民为摩托车买交强险时遭遇“霸王条款”
时间:2015-5-6 文章来源: 淇河晨报
近日,山城区冯先生向本报反映,5月份他的摩托车要年审,但年审前必须缴纳摩托车交强险才行,本来很简单的一件事情,冯先生却遇到了诸多麻烦。要想办理交强险,保险公司非要冯先生同时办一份人身意外险,这一做法让冯先生感到不满。
商业险与交强险捆绑销售
4月30日上午,记者和冯先生走访了山城区4家保险公司,在咨询办理交强险业务时,这4家保险公司给出了不同的托词。
其中一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称,目前没有保单不能办理摩托车交强险,至于什么时候能办理,工作人员则表示不清楚”。
另外3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都热情地表示可以办理,但冯先生必须同时办一份人身意外险,否则不予办理摩托车交强险。
“交强险不是国家强制要办的吗?为什么单独购买就办不了,非要再买一份人身意外险?保险公司将商业险与交强险捆绑销售的做法合理吗?”冯先生说,“按理说,车主凭身份证、驾驶证和行车证就能办理交强险,现在却这么麻烦。”
无交强险车辆不予年审
5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了解到,摩托车交强险作为摩托车年审、挂牌等的重要证据,如果不能及时投保,将使得这些摩托车因为无法正常通过年审而成为不合法的车辆,进而无法上路行驶。
目前我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摩托车进行年审和挂牌,没有交交强险的摩托车一律不予年审、挂牌。
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不同的车主可能会选择不同的保险公司为车辆办理交强险,交通管理部门并未向车主指定办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像冯先生遇到的问题,他可以咨询保险行业的监管部门。
交强险与商业险不能捆绑销售
5日,市保险行业协会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营财产保险的保险公司不应当拒绝车主为车辆投保交强险,而且按照有关规定,保险公司不能将商业险和交强险捆绑销售。
得知冯先生反映的问题后,市保险行业协会已经和几家保险公司进行了沟通,市民在办理交强险时不允许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捆绑销售商业险。交强险保单使用完的保险公司可及时向有关部门申领,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市民投保交强险。
市民如果遇到和冯先生类似的情况,可以拨打2289568反映情况,市保险行业协会将负责协调处理。
延伸阅读
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确规定,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当选择具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被选择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
此外,该条例的《罚则》还明确指出,保险公司拒绝或者拖延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的,由保监会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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