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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东北摩托之城”管理新规出炉:过渡期3个月,违反罚款5千 [打印本页]

作者: traner    时间: 2020-9-10 14:32     标题: “东北摩托之城”管理新规出炉:过渡期3个月,违反罚款5千

达摩院 Jerry 2020-09-09

9月7日,哈尔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哈尔滨市摩托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通过,《规定》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据悉,该《规定》将针对市区内摩托车的销售、登记、通行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进行相关规定要求,本《规定》中的摩托车包括普通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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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网站截图

按照规定,哈尔滨市对摩托车实行登记管理,并对市区黑A牌照实施总量控制。另外,市政府将制定摩托车总量控制办法,对二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登记数量实行分类配额管理,并明确摩托车具体登记数量、配额比例、动态调整方案和登记申请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未经公安交管部门登记的摩托车,禁止在道路上行驶。驾驶摩托车应当持有准许驾驶该类型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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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警微信截图

此外,快递等企业使用的载运货物三轮摩托车应当符合国家机动车强制标准并进行机动车登记。有关快递等企业使用的三轮摩托车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哈市公安交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另行制定。

《规定》还禁止销售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摩托车。禁止利用摩托车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禁止拼装、非法改装的摩托车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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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违反本规定,利用摩托车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的,由公安交管部门负责道路检查,并将现场检查材料移交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处以五千元罚款。

《规定》正式实施后,哈尔滨市将对摩托车实行登记管理,除黑 A 牌照摩托车,其他牌照摩托车禁止在本市市区四环路围合区域行驶。

达摩院有话说

对于广大南方的朋友而言,哈尔滨这个热门的旅游城市在距离上离我们还是比较遥远,作为黑龙江的省会城市,哈尔滨市区的禁摩历程比较久远,从1997年以来,效仿国内其他禁摩城市,哈尔滨相继出台三个政府规章和两个通告,对摩托车行驶区域、时间和登记数量及非法营运行为予以限制,拉开了禁限摩的帷幕,随后又发布了在市区街道摩托车禁限行的通告。

回到此次的《规定》,地市对摩托车的管理程度有增无减,不但对黑A牌牌照实施总量控制,还规定禁止利用摩托车从事客运经营活动,这对大部分以搭客谋生为主的“摩佬”必然受到很大影响,除了两轮车进行限定外,三轮车此次也同样要实行分类配额管理。

虽然打着“维护交通秩序”口号的《规定》还有3个多月的时间才正式实施,但届时将会给当地不少依靠摩托车出行的市民带来不少的“麻烦”,例如非黑A牌照的摩托车车主,以及未经公安交管部门登记的摩托车,同样禁止在道路上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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