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沈阳市关于对扣留机动二、三轮摩托车限期处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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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dmy
时间:
2010-6-29 22:20
标题:
沈阳市关于对扣留机动二、三轮摩托车限期处理的公告
来源: 沈阳网-沈阳晚报 2010-6-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下列车辆所有人到市联合执法大队(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66号,市文联3楼)接受处理,逾期3个月不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的,将依法对其车辆予以没收。
特此公告。
沈阳市公安局
沈阳市交通局
沈阳市工商局
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二O一O年六月十八日
沈阳市逾期未接受处理机动三轮摩托车汇总统计表共113台
沈阳市逾期未接受处理机动二轮摩托车汇总统计表共计54台
注:“无主”系路面执法时车主弃车离开现场,无法核查真实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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