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看看其他城市咋管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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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常电一族
时间:
2010-11-19 09:04
标题:
看看其他城市咋管电动车?
来源:互联网
福州市交通整治办昨重申限摩限电的决心——摩托车、超标电动车3年内全面禁行
本报讯(见习记者 洪冷冷)随着福州市区限电限摩大限临近,不少电摩车主却还在观望。昨天,福州市交通整治办重申限摩限电决心,在3年内全面限制福州市区摩托车和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及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通行。与此同时,交通整治办也公布了相应的配套措施。
超标电动车不禁不行
交通整治办有关人士说,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速度已经达到了摩托车的标准,但却不需要考驾照,也没有相应的驾驶技能、交规的培训,造成事故频发。由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都未规定超标电动自行车属性,也未制定非机动车的管理办法,管理上无法可依。同时,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对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实行强制保险作出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损害赔偿纠纷突出,而且此类车无牌无证,肇事逃逸后侦破难度较大。
另外,大多数电摩骑手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层出不穷,电摩在成为福州市民主要代步工具的同时,也已经成为交通违法最突出、最普遍的交通工具。尤其在交通高峰时段,超标准电动自行车集中出行,交通违法普遍,已成为道路通畅的一大毒瘤。如果放任其无序增长,必将对已经满负荷的福州城市交通造成严重冲击,同时也将导致城市交通结构、交通组织的优化调整和公共交通政策的深入推进等交通长远发展举措陷入迟滞。
回购时间再次延长至8月底
交通整治办有关人士表示,对于超标电动车,政府也给予了一定的空间和时间。在电动车回购时间再次延长至8月31日的同时,原有的优惠政策不变,凭回购凭证办理新公交年卡可打五折(2010年9月30日截止)。另外,市民可在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电动自行车交易窗口自行交易,将超标电动车迁出。之后,福州市将在中心城区采取分路段、分区域、分步骤实施限行,逐步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
该人士说,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予以登记上牌,上牌后的电动自行车允许在城市所有道路通行,且上牌的数量没有限制。
今年将增加500辆公交车
据悉,为了满足市民不断增加的出行需求,福州市政府将加强道路基础建设,大力发展地铁、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设施。
近年来福州市新建和扩建了10多条进出城道路,新建4座过江大桥,拓宽改造了20多条主次干道、40多条中心城区小街巷,增设了地下通道12处。
福州市也已开始启动地铁建设,计划建设7条轨道线共184.2公里、134座车站。1号线今年8月份开始建设,贯穿中心城区南北走向。
同时,政府将大力发展公交,预计今年新辟30条公交线路,新增500辆公交车。目前已开通了11条公交线路,投入公交车190辆。在支路、小巷已投放招手即停小巴士。5条主干道设置了公交专用道,目前计划在双向6车道的道路均设置公交专用道。另外,今年内还将逐步投放600辆出租车,并增设出租车停靠点。
国内其他城市禁限举措
杭州:2009年6月施行杭州市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管理措施:(1)自2009年6月1日起,对在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予以登记上牌,并实行目录管理。(2)对不符合目录规定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予上牌。
上海:2001年10月施行《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管理措施:由自行车行业协会制作《上海市二轮非机动车产品上牌备案登记表》(即上牌目录),并送交公安交通车辆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车辆管理部门依据目录对电动车办理上牌。
成都:2007年1月施行《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市人大颁布),管理措施:(1)电动自行车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适用本规定。(2)除自行车外,其他非机动车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领取牌、证后,方可在道路上行驶。
广州:2006年11月施行《关于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的通告》,管理措施:报请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含从化市和增城市)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不予登记、不准上道路行驶。
南昌: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管理的通告》,管理措施:(1)2008年4月1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予以办理有效期3年的临时通行标志,2008年4月1日后购买的不予办理,且不得在市区道路行驶。(2)超标电动自行车办理临时通行标志需缴纳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3)驾驶取得临时通行标志的车辆应当持有轻便摩托车驾驶证,应当在机动车道最右侧或者摩托车专用车道上行驶,不得载人,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戴安全头盔,并遵守机动车通行的有关规定。(4)禁止已上牌的超标准电动车白天在市区11条主干道通行,并全天候禁止在火车站广场区域和立交桥通行。(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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