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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四部门联合整治摩托车无照驾驶及非法营运

来源: 哈尔滨新闻网   王骁 201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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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17 08:15


  昨日,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通告》,即日起联手依法查处摩托车无照行驶和非法营运行为,至本月底,“摩的”上道按照上限1万元罚款。

  据了解,在查处摩托车非法营运方面,昨日发布的《关于依法查处摩托车无照行驶和非法营运行为的通告(2011年第1号)》中规定,禁止利用摩托车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经营活动。违者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没收非法所得,或没收非法财物,并处1万元罚款。对雇佣残疾人利用摩托车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从重处罚。运输经营者拒不接受处罚或者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可暂扣运输工具。雇人上访闹事,扰乱社会秩序或者阻碍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依法查处摩托车无照行驶和非法营运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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