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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禁摩限电”有转机 两轮车或获生存空间

时间:2016/7/1  文章来源: 达摩院 作者:孔学劭

前不久,深圳禁摩限电行动闹得沸沸扬扬,多起警民冲突视频也引起了国内众多“吃瓜观众”的强势围观。对于城市道路交通工具的使用,深圳市“禁摩限电”在社会上引起的反响很大,社会需求与路权分配之间存在矛盾,不同阶层对电动自行车的需求不同,城市的环境规划与民众的生存空间的冲突,似乎一时间找不到缓冲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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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了解到,为解决这一困局,2016年6月28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冯新毅副局长、法制科王海第副科长、禁摩限电办陈赟副主任前往广东省电动车商会调研电动自行车行业相关状况。

对于此前的“禁摩限电”行动,深圳禁摩限电办副主任陈赟表示将会学习江浙一带的城市管理经验,借鉴香港、新加坡的开放管理模式,认真梳理研究发展思路,以合理的方式加强交通治理。

法制科副科长王海第则表示,“首先,要让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动”起来;其次,对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查处“严”起来;第三,要实现电动自行车管理的信息化;第四,要将生产企业、销售商的产品缺陷责任“明”起来;最后,要让安全头盔、车辆保险与车辆销售“并”起来。”以此来解决执法者与使用者之困。

深圳市交管局副局长冯新毅看好电动自行车这一行业发展的前景,但由于整个社会标准不完善,深圳道路管理存在历史客观原因,限制了其发展。他表示,一是将会前往全国各地进行调研,以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二是等广东省第一批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公布之后,将研究考虑在深圳部分区域实行目录管理;三是将来在深圳市内的所有车辆都必须配带保险,使电动自行车的发展更加健康有序。

从几位把持深圳市”禁摩限电”工作的领导口吻看,两轮车在深圳或许还有生存空间,上路空间还没有完全堵死。

对此,广东省电动车商会秘书长蓝世有表示,在不同时期要根据不同的社会需求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再次提出要“以管代限”,并且在制定管理办法上要更多地关注民生,在道路规划上要更多地考虑普通民众的路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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