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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厦:交警六措施巩固“治摩”查摩托车138辆

来源:东莞阳光网            2011-6-23
  从5月底至6月初,塘厦镇深入开展“治摩”、“三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人次,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155宗,暂扣摩托车、电动车138辆。主要有如下六项措施:

  一是流动执勤和固定设卡相结合。针对“摩的”和电动自行车机动性强,采取在禁摩区设立一个固定卡点,另外增设三个机动执勤小组的方式,重点打击逃避检查行为。

  二是常规执勤和非常规执勤相结合。除在正常上班时间保持两组执勤小组外,另安排两个执勤组于6:30-8:30、12:00-14:30及18:00-21:00等三个高峰时段保持严查严管。

  三是动态巡查与静态管理相结合。除加强日常巡查外,还强化摩托车静态管理,要求各社区对公共场所的摩托车停放和进出实行“门前三包”。

  四是部门严查与村级自查相结合。采取日查与夜查,便装与着装,定期与不定期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摩的”拉客、冲禁区、假牌假证摩托车等行为。同时,联同社区干部和治安队员参与摩托车整治行动,最大限度压缩“摩的”生存空间。

  五是宣传引导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邀请社区群众代表、司机代表、学生代表走进警营,让民众感受“治摩”成效。通过媒体跟踪报道“治摩”行动,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呼吁民众拒乘“摩的”。

  六是有所为与有所不为相结合。“有所为”指:坚持依法“治摩”、和谐“治摩”原则,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理性、平和、文明执法。“有所不为”指:不发生因执法方式简单粗鲁引发矛盾冲突,不发生因强行追截或冲卡行为等引发意外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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