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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集中公诉7起酒后驾驶摩托车案

来源:上海商报    2011-12-30
  醉驾两轮摩托车同样要入罪。日前,浦东新区检察院集中公诉7起因醉酒驾驶两轮摩托车而引发交通事故的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其中,郭某醉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自己摔倒受伤,已被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

  今年6月1日晚10时许,郭某酒后无证驾驶两轮燃油车,沿南芦公路由北向南行驶,当行驶至距新四平路路口西侧约200米处时失控摔倒在地,致车辆损坏,自己受伤,后交警至现场处置。经鉴定,郭某系醉酒驾车,该两轮燃油车属于机动车,故认定郭某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案检察官顾景平介绍说,这7起案件均发生在浦东新区南片的南汇农村地区,共造成1名乘客死亡、7名肇事司机均有受伤,6辆汽车不同程度损坏、7辆摩托车损坏严重,事故原因均是两轮摩托车司机酒后肇事。他们不仅要承担对方车损赔偿、自己摩托车损失以及身体受伤医疗费用等,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官在办理案件中发现,7名两轮摩托车肇事司机对两轮摩托车系机动车缺乏认识,认为两轮摩托车体型小驾驶便捷,不认为是机动车,只有汽车才是机动车,所以无证驾驶或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都很随意,以致于原南汇农村地区两轮摩托车频频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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