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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2-9-22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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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场所特定车
法律法规有空白
作为机动车的沙滩车是否需要办证?车主是否需要具备相关资质?市民是否可以在沙滩拉客?对此,记者采访相关部门。
针对市民个人私自购买沙滩车拉客一事,市交通局法制科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沙滩车是在特定经营场所进行非法营运,交通局无法对其进行约束。目前,国家暂时没有法律法规允许沙滩车上路上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也没有出现该车种。记者从沙滩车有关网站获悉,沙滩车价格从2000元到20万元不等,因属于特殊车辆根本无法上牌照。
市综合执行局凤凰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沙滩车拉客运营缘起于2010年。当年部分高档酒店和水上娱乐活动中心,为了满足游客需求,在沙滩使用权限范围内推广一段时间。后来,不知何因2010年下半年,沙滩车运营并未获得审批而导致方案最终搁浅。见有利可图,部分市民便私自购买沙滩车拉客。三亚湾沿线从美丽新海岸至三亚椰林湾大酒店,沙滩车拉客的现象较为集中。
“由于该海岸线游客较为密集、尤其是此段线路道路主、次干道缺口多、岔口多,方便沙滩车经营者自由进出。”该负责人表示,由于沙滩车的无序经营,不但威胁着游客的人身安全,也破坏了沙滩的生态环境。沙滩车无相关资质、进货渠道成谜,给游客维权添阻。运营人员鱼龙混杂,几乎属于零门槛上岗,不知不觉中又滋生其他社会问题。据知情人士介绍,2012年5月份某一天夜间,一名骑着沙滩车的男子竟趁着夜色进行抢劫。所以,沙滩车的整顿势在必行。
游客甘当保护伞
调查取证难上难
由于无任何相关法律法规对沙滩摩托车非法拉客进行界定且经营者鱼龙混杂,让执法部门处理难上加难。
“通常在海边执法时,若遇见非法拉客者,也只能对其进行劝诫,并不能做出相关的行政处罚。”市海洋渔业局副局长段德玉告诉记者,该局只能对用涉嫌使用沙滩车运营的用海企业进行监管,若情节严重者会考虑收回该用海企业的海域使用权。对于个体户,该局也无可奈何。
综合执行局凤凰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取证难成为执法最大掣肘,最无奈的是许多的游客会庇护经营者,这就让执法局工作无法开展。他说,许多经营者心思往往比较缜密,在游客试车前便要求游客先交押金。即使被抓现行,游客为了拿回自己的押金,也会替经营者“狡辩”,甘当保护伞。除此之外,沙滩摩托车作为特种车在沙滩上动力性能较强,该局凤凰大队仅3辆2轮摩托车。若遇上非法运营者,想要追赶也难以追上。
市场管理若规范
或成旅游新项目
依据综合执法局凤凰大队工作人员所述,沙滩摩托车是由酒店以及水上娱乐中心所引进。但是,记者从市文体局获悉,近日,水上娱乐中心的娱乐项目并未将沙滩摩托车列入管理范畴。所以,沙滩摩托车到目前为止依然属于监管空白。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2012年上半年,该局通过各种媒介向用海企业以及市民游客宣传沙滩摩托车的危险,并没收10余台非法拉客的沙滩车。同时,该局还联合多个村委会一同普及沙滩摩托车的危害性。但是,由于沙滩摩托车非法运营拉客涉及多个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总存在着擦边区域。所以,希望多个部门能够配合该局,齐心协力联合执法。目前,该局正在研究长效的管理机制,例如“定人定岗”巡逻。
该负责人表示,沙滩摩托车作为户外拓展运动的衍生物,一直吸引着特定的消费群体。不但满足了消费市场的需求,更拓宽了三亚本地人的就业渠道。若制定相关法律对其进行合理引导与规范,例如经过专家评审,能否划定特殊区域,找到生态保护与旅游市场的平衡点。沙滩摩托车或许很可能成为三亚海上旅游娱乐项目的另外一张名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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