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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管理不能“懒政”一刀切
来源:云南日报 王传涛 2012-9-21
从9月1日起,《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正式实施,电动车正式变身为“轻便摩托车”,将纳入机动车管理范围。您要是再想驾驶电动车,可能就要办驾照、上保险了。
目前,我国可以说已从“自行车王国”步入了“电动车王国”,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已经成为大势所趋。然而,目前的情况是电动车是一种集实惠方便和不太安全于一身的交通方式,全国电动车的总数量不会低于2亿辆,我国共有2000余家电动车生产商,限制电动车上路,涉及的人数与范围会非常之大。但是,又不得不承认,电动车的安全隐患同样非常严重。电动车几乎没有低于30公里的,骑电动车的人也确实应该掌握一定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法则。由于对电动车疏于管理,在各地也造成了不少交通事故。
既要在最大程度上方便群众出行,保障公众利益,又要起到加强对电动车管理的效果,应该成为当下交管部门应当思考的问题。而指望《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单兵突进,自然不现实。面对“懒政式管理”,老百姓既可能不买账,甚至还可能会出现抵抗情绪。电动车问题,非常复杂,需要交管部门少谈些大道理,多解决些实际问题,对于城市中的电动车管理而言,交管部门就需要做得更细致,并努力提高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目前而言,电动车亟待加强管理的有:一是要加强骑电动车人的安全意识,通过媒体及各种途径加强宣传教育;二是要尽可能的设立电动车车道(自行车车道);三是要做好交通法则的普及宣传,在不收费或是象征性收费的前提下,可以让驾驶员考取驾驶证;四是要在生产环节,对电动车限速,保证电动车在出厂时不得超过安全数值;五是可以在电动车销售时一起出售强制险。
正值新国标实施之际,呼吁相关部门不可简单化一刀切式的管理电动车,这既无法解决电动车的问题,也会伤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应问计于民,为方便民众出行,为缓解城市拥堵局面做些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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