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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三轮非法营运隐患多 郑州发文保市民出行安全

来源:人民网           2012-9-27

  市区摩托车、三轮车、拖拉机等违法上道路行驶和非法营运、占道经营,给城市交通和市民出行带来不便的同时,也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目前,郑州市政府决定,禁止摩托车、电瓶观光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畜力车、人力架子车在市区限定区域内行驶,为广大群众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弄清咋界定禁行车辆类型
  
  所称的摩托车包括内燃机、电力及其他动力装置驱动的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而三轮汽车指的是最高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公里/小时,具有三个车轮的货车。低速货车是最高设计车速小于70公里/小时,具有四个车轮的货车。
  
  非法营运摩托车、电瓶观光车等车辆又具体如何界定呢?通告中明确规定,对于不具有公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车辆号牌、行驶证或营运证的各种用于客运、货运的摩托车、电瓶观光车等车辆均在禁行行列。
  
  看看限定禁行区域都在哪
  
  限定禁行区域包括:中州大道以西、西三环以东、南三环以北、北三环以南的区域(以上均含本路)。惠济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的限定禁行区域,由惠济区、各管委会参照此通告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确定。
  
  违规,将被处罚
  
  违反规定,根据不同的情况将进行一定的处罚。
  
  凡违反市区规定区域内行驶的摩托车(依法执行公务的除外)、电瓶观光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畜力车、人力架子车,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上述车辆的(不含畜力车、人力架子车),予以罚款可并处行政拘留;对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将从严处罚。
  
  别为了“赶时尚”,私改摩托车 

  “赶时尚”、“图方便”,私改摩托车频繁出现在郑州街头。据相关认识介绍,市民有时只是凭借自己的喜好私改车辆,其安全隐患是非常大的。此次,通告中对于拼装、改装摩托车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
  
  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拼装、改装摩托车以及为摩托车加装机械动力装置、顶蓬。违反规定的,由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予以查处。
  
  此外,驾驶拼装、报废摩托车、电瓶观光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上道路行驶,将被罚款,收缴车辆,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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