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摩托车产业专利信息数据库建设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2012-11-28
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与发展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广东省摩托车产业专利信息数据库建设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时间 2012年11月23日 至 2012年11月29日 ),并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和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报名登记截至日期为 2012年11月29日 17 时。
一、该项目属于下列第 1 种情形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拟采购项目需求
(一)拟采购项目性质
广东省摩托车产业专利信息数据库建设。
(二)项目简介
建设摩托车产业专利信息数据库,向社会公众提供具有时效性的摩托车产业专利信息服务,促进产业技术创新和社会经济发展。
(三)项目内容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按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与发展中心的项目需求,完成专利信息数据更新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广东省摩托车产业专利信息数据库建设总体规划与设计工作,按照项目要求提供整个更新过程中的各类技术文档、相关系统的使用、维护说明;
2 .数据库建设后须实现(但不限于)以下功能点:
( 1 )基于所收录的摩托车产业中外专利信息资源,实现信息资源的各种应用功能,包括专利检索、专利分析和专利数据显示下载等 ;
( 2 )服务期内按照季度进行数据更新,新数据必须能够在 广东省知识产权公共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中稳定运行
3 . 负责数据库更新方案设计、实施工作,并保证该数据能够安全、稳定的进行周期性更新加载;
4 .负责制定数据库运行维护方案;
拟由北京中献电子技术开发中心建设。
(一)报价人需要保证数据库更新后运行稳定,对数据库的更新项目实施后进行三年维护和完善,费用计入总价。
(二)全天候 7*24 小时上门保修服务响应
(三)在保修期内,报价人必须提供有关软件的现场技术支持
四、资格条件
(一)报价人须为国内独立的法人企业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报价人须承担过信息化重大项目开发;
(三)报价人须承担过专利信息数据库项目开发;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报价人需承诺自合同签定日起一个月内完成首次数据库的更新工作,并保证数据的稳定运行。
五、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与发展中心
采购人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科学大道 182 号 C3 栋二、三层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020 - 32210167
传真: 020 - 32210167
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与发展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