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海网 邓宇 2010-8-29
8月26日,海南省农村摩托车整治行动总结表彰大会在海口举行
20名个人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荣立三等功
海南省交通警察总队法制宣传科等37个单位在专项行动中被评为“先进集体”
海网8月2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邓宇实习记者黄良策)历时8个多月的全省农村摩托车无牌无证专项整治行动已结束,期间共办理农村无牌无证摩托车注册登记306707辆,收缴无牌无证和报废摩托车35136辆,组织摩托车驾驶人考试226134人。26日,海南省农村摩托车整治行动总结表彰大会在海口举行。
海南省农村摩托车整治行动是全省各级政法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服务保障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大社会实践活动,是有效解决农村摩托车无牌无证突出问题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基础工作,也是一项惠农利民的重大举措。
据介绍,全省政法机关采取上门服务,实行上牌、办证、考试、照相、拓号、体检和保险等一站式服务,将车管业务延伸至每个乡镇。同时,还推出了“先登记、后补税”、“免缴驾驶人培训费”和“免收摩托车检验费”等多项新举措,最大限度减轻农民经济负担。经统计,专项行动使农民群众免缴驾校培训费和免车辆检验费8666万元,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此外,省公安厅在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积极协调省国税部门改革摩托车购置税的征收办法,全省摩托车经销部门基本实现了摩托车带税带牌销售,既方便了群众,又为公安车管部门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提供了保障,杜绝了产生无牌无证摩托车的根源。
数据表明,自2009年10月15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省各政法机关共办理农村无牌无证摩托车注册登记306707辆,收缴无牌无证和报废摩托车35136辆,组织摩托车驾驶人考试226134人。
为表彰专项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海南省政法委于8月25日组织召开全省农村摩托车整治行动总结表彰大会。组织协调出色的儋州、琼中、白沙等市县政法委获得“优秀组织奖”;海南省交通警察总队法制宣传科等37个单位被评为“先进集体”;65名政法系统干部被评为“先进个人”,20人荣立三等功。
在表彰大会上,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陈鸿飞表示,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摩托车办牌办证工作成果,积极协调国税部门进一步完善摩托车车辆购置税的征收办法,进一步加强路面监控,严格查处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无证驾驶摩托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