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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只能登记一辆电动车 柳州新规引议

本帖最后由 品生品死 于 2013-7-9 12:26 编辑

来源:广西新闻网作者:岑琴
 7月1日,柳州市电动车登记管理部门又推出一条新的管理措施:一人名下只能登记一辆电动车。实施5天来,部分市民在给新车登记上牌时遇到了一些问题。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以旧换新”遭遇新政
 6月30日晚上,市民王先生在荣军路一家电动车行,以“以旧换新”的方式,将自己原来的电动车带牌折抵给了车行,换到了一辆新的电动车。第二天(7月1日),他到电动车登记备案点办理电动车上牌时发现,交警部门实施了新规,当天起一人名下只允许登记一辆电动车。由于旧的电动车是登记在王先生名下的,这辆“以旧换新”而来的新车因而无法办理上牌手续,这让王先生苦恼不已。

  “我的旧车连车带手续已经全给了车行。”王先生告诉记者,将旧电动车带牌折抵给车行是车行“以旧换新”的要求之一。如果他想要给新车上牌,要么到车管所注销自己的旧电动车车牌;要么与车行办理过户(即转移)手续,将自己的旧车牌过户给车行。

  虽然上述两个手续都是免费的,但在王先生看来,麻烦还有不少。首先车行的老板是外地人,没有办居住证,不符合过户条件;其次,如果他直接到车管所注销旧车牌,显然对车行不公平。

  思前想后,王先生对交警部门的这一规定提出质疑:车辆属于个人财产,为何只规定电动车的数量,不规定摩托车和小车?另外,这样的规定有没有经过人大讨论,如此执行合不合适?

  新规仅为管理手段

  对于王先生将自己车子带牌折抵给车行的做法,交警部门认为不可取。

  车管所非机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王先生不办理旧车注销或是转移手续,如果这辆旧车在别人手上发生了交通事故,驾车人逃逸了,那么交警部门会找到王,他将可能面临赔偿等连带责任,“后患”不小。

  对此,王先生也早就想好了对策:他在“以旧换新”时,已经与电动车车行签订了相关协议,撇清了关系;而且他还考虑到车行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出了问题也比较好解决。

  非机科负责人介绍,在电动车上牌登记的管理中,发现有人利用自己符合上牌条件的这一便利,为那些不符合上牌条件的人上牌,并从中收费牟利,有些人名下有数十甚至上百车电动车。“一个人骑不了这么多电动车的,肯定是帮人上牌才会这样。”该负责人表示,像这样的情况,一旦发生交通肇事逃逸,交警部门追查的车辆登记人会承担连带责任,但涉及事故处理或赔偿时,仍会问题多多。对于这样的“漏洞”,与其任其发展,不如早做补救。

记者还了解到,目前柳州市的电动车总量即将突破50万辆,每天的新上牌量仍在增长。在交警部门看来,一个人名下登记一辆电动车,是基本上能满足市民使用需求的,而这对于控制城市的电动车总量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鉴于多种原因,交警部门以电动车管理小组的名义,将这些情况向柳州市政府进行了汇报,并建议进行“一人名下只登记一辆电动车”的管理措施,得到了柳州市政府同意的批示。

  监管有望更加有序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7月1日至5日的5天时间里,到市区各电动车登记点办理过户手续的有57辆,办理注销手续的41辆;此外,办理电动车被盗抢锁定的共有78辆。

  记者了解到,办理过户的手续并不复杂,而且目前是免费的。过户时,买卖双方都要带上身份证且同时到场,此外还要有一份买卖协议证明。如果买方是外地身份证,则需要出示柳州市居住证。但由于个人情况不尽相同,过户双方可以先向各电动车登记备案点进行咨询后,再带齐相关手续前往办理。

  车管所非机科负责人告诉记者,此前有不少市民的电动车被盗抢后,都没有到电动车登记上牌点办理锁定,现在要买新车了才过来咨询办理锁定的问题。

  昨日,市民林先生就遭遇了电动车被盗,他随后到附近派出所报了案。记者从柳北交警大队电动车登记上牌点了解到,电动车被盗抢之后,是不能办理注销的,只能对车辆进行锁定。首先,车主要报案,然后拿着电动车的相关手续和报警材料到各电动车登记点办理锁定。车主只有在成功办理被盗车锁定后,才能进行购买新车的申请和办理。

  柳北交警大队民警告诉记者,该大队在办理上牌业务中,就查获了三四辆被盗电动车,为车主挽回了损失。

  采访中记者发现,原本电动车过户在不少人看来是可办可不办的手续,交警部门实施“一人名下只允许登记一辆电动车”的管理措施后,这成了一个必须环节,因为车子不过户,再买新车就上不了牌。虽然这一措施似乎给电动车交易带来了麻烦,但对车辆的所有人和实际使用人进行明确,车辆来源去向清晰,骑电动车者“各负其责”,监管起来更趋向于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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