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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扬州城区全面禁摩 到期报废摩托获百元补贴

文章来源: 中国江苏网 作者:佚名

   前日,扬州市交管部门从2002年开始停止办理苏K阿拉伯数字牌号的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至2014年4月底,市区所有苏K阿拉伯数字牌号摩托车都将达到强制报废年限,今年5月起城区将全面“禁摩”。最近有不少市民疑问:为什么摩托车要强制报废?手中的到期应报废旧摩托该如何处置?

  昨据警方介绍,扬城到期报废摩托可预约免费上门回收服务,每辆到期摩托可获定额补贴。

  “现在一天就十好几辆摩托等着去拉,抵以前半个月回收量。”市广发物资再生有限公司是负责我市摩托车报废回收的机构,位于邗江区杨庙镇赵庄村恒星路(环保科技产业园内)。该公司工作人员昨天告诉记者,最近他们的报废摩托回收工作日渐“火爆”。

  市交管部门昨天解释,根据国家、省的相关规定,正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为10年,其它摩托车包括轻便两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为11年。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到今年4月底,扬城所有城区牌照摩托车已全部达到报废年限,必须按规定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市广发物资再生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可以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市民可提前拨打0514-87811565的联系电话进行提前预约。“机动车所有人在交售机动车时,要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广发物资再生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提醒车主办理报废手续时,行驶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不可缺,另外报废时还要一并核对销毁牌照,因此旧摩托的前后牌照也不能丢。

  “每辆到期报废摩托可获定额补贴,价格为100元/辆,在报废等相关流程全部完成之后发放。”广发物资工作人员还表示,不管是提前报废还是到期报废,符合报废补贴条件的车辆拿到指定地点后,车主都能获得100元补贴。

  警方昨表示,凡是城区禁区内“过期”苏K阿拉伯数字牌号摩托车上路的,警方一经查获,将对车辆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同时对驾驶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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