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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将调整机动车安检收费标准,摩托车不得超过60元/车次

时间:2015-9-29  文章来源: 南京晨报 作者:周 晶

  南京市政府28日发布消息,将调整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年检费用每车每次不超过125元,对检验不合格的车辆进行复检时不得收费,除收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外,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收取其他费用。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强**务,强制收费。

  记者了解到,收费标准调整后,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年检费不超过125元/车次;载客汽车(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除外)、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除外)、专项作业车、挂车,二轴不超过140元/车次,二轴以上每增加一轴加收不超过30元/车次;摩托车、三轮汽车不超过60元/车次。机动车年检所收费用包含所有安全检验项目及与安全检验相关的照相、拓印码模等必要服务内容。

  此外,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和摩托车、三轮汽车,对检验不合格的车辆进行复检时不得收费,载客汽车(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除外)、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除外)、专项作业车、挂车,对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第一次复检时不得收费,第二次及其以上复检时,收费标准减半收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单位开展检验除收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外,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收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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