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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十年禁摩路,赢得三把辛酸泪

来源:摩托财智
三人的路评论集
  “海口全面禁摩的公共福利考量”系列评论一:十年禁摩路,三把辛酸泪
南海网评论员:三人的路
  如果从1995年限制摩托车入市算起,海口“禁摩”的历史已转眼15年。从2003年开始,海口市完全停止办理摩托车A牌(可入市),因此到今年5月底,A牌摩托车将依法全部报废。在禁与不禁之间争议不断的海口摩托车,终于迎来了“全禁”的关口。
  然而,这十多年来的“禁摩”路,无论是市民,摩托车司机,还是交警等政府管理部门,都走得并不平坦,可谓倍感辛酸。因此,在今天(5月31日)全面“禁摩”大限的节点,记者发现,市民对“禁摩”的心态依然复杂:叹息、冀望、缅怀、疲惫、沉默……但唯独没有了以往的愤怒。
表面上看来,市民是在怀念骑在摩托车上的边城生活,而实际上反照的是一轮又一轮对便利的公共交通的期望和失望。明知“摩的”危险,为什么还偏偏有那么多人要去坐?岂不应该反思?经验告诉我们,如果一种现象很反常、很普遍,则一定有尚未发现的真相。曾经决策者在“经营城市”的执政理念下,将本该由政府提供的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服务,发包给了企业,然后自己既当“甲方”又当“猫”,首鼠两端,吃人嘴软,导致公共交通的巨量欠账,至今都无法酣畅淋漓地还上。然而市民何罪,该承当这一种搭乘“摩的”而不可得的颠沛之苦?
  也因如此,警方“禁摩”治理的行动也一直在徘徊。这么多年过去了,海口市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还占事故总数70%,成为“头号杀手”,“两抢”案件80%以上与利用摩托车作案有关。年初交警又说,从1月6日至6月30日,将开展为期半年的摩托车清理行动。然而,今日情形又如何?摩托车仍然满街跑,清理行动并无起色。难道交警就愿意忍视这些血淋淋的数字?
  其实,无论“禁摩”的主观愿望有多么好,但作为一项公共行政措施,则必须考虑行政成本。虽然在“禁摩”的执法语境下,摩托车因为是“黑色”的而难以统计,但海口交警仍有一个粗略的数据:违法入市的摩托车近6万辆,其中“摩的”司机有1万多人。就是说,如果1个交警来抓100个摩托车司机的话,在常规执法中需要交警600人。可就算全省交警分出一半警力什么也不干,专门来驰援海口抓摩托车,也才总共600多名交警。刚好够使,但你得一直待在海口,不能回撤,因为摩托车的特******警都知道,“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那要抓到何年何月?
  最后说到“摩的”司机,且不论海南的就业环境不好,除了贩毒,谁真正愿意过那种风餐露宿、提心吊胆的日子?比如70%的车祸,其中又有没有“潜伏执法”的功劳?每一种生活都有每一种生活背后的法则和源流可考。其实,政府和“摩的”司机都何妨做一次换位思考,达成在公共政策上的谅解?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并维护对方的合理利益、禁绝自身的私欲膨胀,是一个社会成熟、理性的标志。那么,政府、市民和“摩的”司机三方,可以换位,可以谅解吗?
  当然,“摩的”司机的处境,不必滥用我们的同情心。毕竟他们是非法的,依法行政、强调法律的刚性,对整个社会的稳定运行是有益的,也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坚持和守望的。但笔者必须提醒两句:第一,哪怕法律是刚性的,也不要忘记适时检核它是否符合立法的精神,以备修缮。第二,一项公共政策是否值得施行,就看它是否能够给公众带来增量福利。政府要像生意人一样,为公众的福利算账,要进行投入、产出的损益综合核算,并以此来观照海口全面“禁摩”的时机、条件。
  海口“禁摩”已历时15年,如果从1985年北京首开“禁摩”先河算起,已经过去1/4个世纪。时间总在遗忘,也总在铭记。政府、市民和“摩的”司机三方,在这样似曾相识的时间里,都曾黯然抛洒悲泪,神伤之际,并无赢家。如果公共交通不成其为一个问题,谁又会去设想谁给谁让路呢?谁又会希望当前这样呢?如今,全国已有近200个城市在“禁摩”,尽管各城市之间的“禁摩”成效有云壤之别,但似乎“禁摩”确是大势所趋,正如海口交警所说,是“利多弊少”,何况海南还正在建设国际旅游岛?
  海口,这个曾经骑在摩托车上的寂寞城市,将不得不告别一种稔熟的生活方式。然而“禁摩”之后,可否辛酸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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