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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 为期一个月

来源:中国赣州网   罗珺 喻瑜 实习生林长伟  2010-7-30  
  近期,我市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出现反弹,超员载人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涉及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比例呈上升趋势。进入7月以来,我市已发生一次死亡3人的涉摩事故两起,摩托车交通安全形势严峻。为了扭转摩托车交通事故多发态势,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交警支队决定从7月26日起至8月2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摩托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安全头盔:生命的保障

  据交警部门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整治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套牌套证摩托车上路行驶,酒后驾驶,不按交通标志和交通信号行驶;乱停乱放,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戴与不戴生死一念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据交警介绍,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往往可以减轻伤害或者保住性命;反之,则可能加重伤情,甚至性命难保。

  涉摩事故一旦发生,最容易受伤的就是驾乘人的头部。有资料表明,当摩托车车速达到40公里/小时时,如有静止物体发生碰撞,其撞击力可达2000公斤至6000公斤,相当于人从四五层高的楼上摔下来所产生的撞击力。如果驾驶人及乘坐人员戴上头盔,遇上交通事故时,头盔可使强烈的撞击力得到缓冲,从而减轻头部外伤或免遭内伤。

  据交警部门统计,在造成摩托车驾驶人或乘车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中,因头部受伤致死所占的比例相当大,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没有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而受伤事故中,佩戴安全头盔的比未戴的伤势轻。据测算,摩托车驾驶人或乘车人“戴帽率”每提高10%,全国每年摩托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就会减少1000人。生与死的“考验”,往往就在戴与不戴的一念之间。

  安全头盔为谁而戴

  据一些在路面执勤的交警反映,很多摩托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不愿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在有交警执勤的路段就敷衍地将帽子往头上随意一扣,在没有交警的路段就把头盔挂在车前。此举令交警们啼笑皆非,安全头盔难道是戴给交警看的?

  据了解,在执勤过程中,交警们也曾遇到很多难题。对于柳条、竹编帽或工地安全帽等,交警们在执勤时还比较好辨别,但有一些摩托车驾驶员贪图便宜,购买一些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简易头盔。这种简易头盔辨别难度较大,交警拦车检查又会给市民带来不便,这给交警部门执法增加了难度。

  为此,交警部门提醒摩托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安全头盔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戴头盔时应将扣带扣好。

  相关报道:瑞金女交警亮相

  经过半个多月的队列、交通指挥手势、交通法律法规、执勤礼仪等一系列培训和跟班学习,瑞金市交警大队女子中队近日正式上岗执勤,主要负责瑞金市金都大道、绵水北路及红井大酒店十字路口的交通管理。

  据悉,为适应交通管理工作的发展需求,进一步提升城区交通管理品位,瑞金市交警大队本着科学发展、创新管理的理念,成立了女子中队。该中队由两名民警和9名协警组成,平均年龄为24岁,将在维护瑞金城区交通秩序、指挥交通、宣传教育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赖秀生、记者罗珺、实习生林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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