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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州全力开展整治摩托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北部湾东盟经济网      2011-2-25  
  根据区公安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整治摩托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通告》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打击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龙州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深化宣教氛围,强化路面管控,“六个不”全力做好辖区摩托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责任落实不松懈,定人定岗。为切实落实摩托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整治工作,该大队落实各中队、路段、岗位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分管领导靠前指挥作战,加大整治力度,保持对摩托车交通违法的严管高压态势,全力预防和减少摩托车死亡事故,坚决杜绝发生重特大事故,为辖区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路面管控不放松,严查严处。该大队整合优化警力,结合辖区群众出行和上下班高峰时段摩托车出行比较集中的特点,加强辖区主要公路道路交通管控,采取定点和巡逻检查相结合,定期或不定期整治相结合的方式,严查无牌无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不戴安全头盔、超速超载、违反规定载人等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形成重打击、强整治摩托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预防和减少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执勤执法不马虎,严格公正。整治活动中,全体参战民警对严重违法行为既要严格查处又要充分体现人性化管理,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对意识不清醒、失去自控能力的当事人,要依法约束至酒醒,避免在执法过程中发生意外。对查获的无牌摩托车该挂牌的要挂牌,该强制报废的要报废,坚决杜绝说情,切实形成严查严管的态势。

  宣传教育不间断,常态长效。该大队本着边整治边宣传的原则,将当前开展的整治摩托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宣传与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大队在人口密集的集市和大队内各服务窗口播放宣传教育光盘、摆放宣传挂图、展板和分发最近的交通事故宣传资料,以交通事故的悲剧警示教育群众,充分认识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从而使群众自觉主动地遵守交通法规。

  便民服务不打折,保质保量。大队根据辖区一些乡镇偏远,群众办理业务不方便的情况,继续实行定期下乡办理车驾业务,并联合乡镇干部查清各乡、村摩托车拥有量,对无牌无证车车主进行宣传、动员办理好牌证,确保无牌无证摩托车不上路行驶,积极预防和减少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安全防护不削弱,时刻警惕。加强民警安全防护教育,特别是夜间执勤民警,要求严格落实民警安全防护措施,完善安全防护装备,严防涉警意外事件的发生。执勤民警在执勤时必须穿着反光背心,设置反光的警告标志、减速提示标牌、反光锥筒等防护器材。在处理交通事故现场时,应当划定警戒区域,警车应停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警示标志起始点,开启警灯、示宽灯和车载发光警示灯,并设立专人负责事故现场安全警戒,疏导指挥过往车辆,密切注意道路交通状况,发现险情应立即通知勘查现场交通民警撤离。(通讯员 李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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