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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龙菊:努力消除农村摩托出行安全隐患

来源:荆楚网     2011-2-26  
  嘉宾:刘龙菊代表 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记者:别鸣

  “十二五”湖北跨越式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也会得到极大提高,目前,摩托车成为我省农村居民最为主要的交通工具,而对这一交通工具的管理亟需调整。由摩托车引起的交通事故特别是恶性交通事故持续波动上升,严重损害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给农村居民带来交通便捷同时,摩托车已经成为我省交通事故的“头号杀手”。

  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村摩托车事故频发问题,提出以下建议:提高摩托车办牌率和购买交强险比率,办手续时多部门尽量集中办理,各项费用按相关政策予以减免;将交通安全法规和区域内典型事故印制成通俗易懂的宣传单和光盘,农村居民买车时要求提车前去办证点观看光盘,并赠送宣传单,提高其遵守交通法规的法律意识;正规培训考证费用高、驾照年审手续麻烦,相关部门应采取“扫盲”普及的形式培训办理驾驶证,开展一次全面的系统培训活动;增设完善农村公路交通标识,提高强化农村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条件成熟时可以把摩托车管理的职权或者部分职权委托给派出所,便于基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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