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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12389辆摩托车车主抓紧去办理报废手续

来源:大洋新闻   谢华兴、喻莉萍 2011-3-22
  从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全市有12389辆摩托车已达到报废期限或将在3月31日达到报废期,交警提醒车主按照规定到车管所或当地交警大队办理摩托车注销手续。

  据悉,车管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已经在东莞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互联网上公告摩托车的号牌、车辆类型、报废日期等相关信息,车主可登录http://www.dgjx0769.org查询。

  交警提醒:

  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后,车辆的性能、安全系数都会降低,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因此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时应该及时报废,不得继续上路行驶。对驾驶拼装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应当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对非汽车类机动车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对驾驶汽车驾驶人处15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车管所咨询电话:23087724

  回收公司咨询电话:22631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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