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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交管局告知摩托车主 两人合乘摩托车必查

来源:燕赵都市报    2011-7-9
  石家庄市公安交通管理局7月8日发布市区二轮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告知书,指出违法驾驶摩托车存在六大危害,对两人合乘一辆摩托车将逢车必查。

  中山路飙车几乎天天有

  今年以来,二轮摩托车飙车现象在市区主要街道屡屡出现,并有蔓延势头。特别是在中山路体育大街到建设大街段,几乎每天都有几名青年人驾驶多辆大功率摩托车,在繁华路段大“秀”车技。

  记者观察发现,这些摩托车基本上都是改装后的,没有牌照,排量大、提速快,红灯一变绿灯,就像箭一样冲出去,比汽车快很多。驾驶人多是十八九岁的年轻人,驾驶时可以说是不管不顾,经常在一阵轰鸣声中就不见了踪影。另据了解,部分飙车现象的背后,还隐含着赌博,易引发斗殴等群体性违法犯罪案件。

  违法摩托车有六大危害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指出,摩托车作为代步工具,在给市民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安埋下严重隐患,突出表现在以下6点:摩托车驾驶员不戴安全头盔的现象较普遍;无牌无证摩托车现象普遍;不按规定参加年检,不缴纳交强险,发生事故后赔偿难以落实;很多摩托速度快,瞬间酿成车毁人亡的悲剧;相对汽车,酒后驾驶摩托车现象更为普遍和多发;还有些人非法飙车。

  为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严打街头“两抢”犯罪行为,市公安局决定于7月10日至8月31日在市区展开二轮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治理范围为二环路(含)以内所有道路。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对不能当场出具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一律扣留车辆;对经查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一律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进行处罚,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款的罚款;对没有悬挂车辆号牌、没有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二轮摩托车,按照法律规定扣留车辆,查明车辆来源,责令当事人购买交强险,并按规定办理车辆登记手续。

  其中,对无法提供合法手续、有盗抢嫌疑的摩托车,一律严格详细比对,查清车辆来源,防止盗抢车辆蒙混过关;对两人合乘一辆摩托车的人员,将作为重点查处对象,做到逢车必查。特别是发现与案件嫌疑人使用的类型相同或相似的二轮摩托车时,将连人带车滞留予以审查。(记者 孙会芳 实习生 张旻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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