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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积极支持我市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及商业企业发展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2010-8-10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调结构促转变增实力上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的30条措施”,促进产需衔接,扩大市场消费,今年以来,市财政积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支持我市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及商业企业发展。

  一、扎实推进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市财政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不断加大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广大农民放心购买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通过建立完善补贴资金的拨付、清算、检查机制,及时公示补贴结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发放。同时,切实做好对汽车、摩托车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的常态化分析,对于异常数据或疑似骗补行为,市财政将及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处理。截至6月底,我市购车农民已申报可享受补贴汽车下乡产品32734辆,补贴金额1.1亿元;已领取补贴的汽车下乡产品28052辆,补贴金额9606.9万元。

  二、大力支持我市商业企业发展

  截至目前,天津市财政已安排33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包括10条特色商业街、10个大型批发交易市场、20个菜市场、6条具有早餐服务功能的餐饮特色街、200辆流动早餐车、农超对接的龙头企业建设配送中心和绿色农产品专卖店项目建设,以及10个大型节庆活动和10个会展活动。市财政根据上述建设项目及活动的完成进度,会同市商务委及时将扶持资金拨付到各有关单位,支持我市商业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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