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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禁摩”成果是超标电动车猛增

时间:2012-7-26  文章来源: 电动车时代网

  6月1日,南昌市绝大部分摩托车已达到强制报废期,按规定这些摩托车已经不能在道路上行驶,南昌市交管局也展开集中整治行动,首日查扣报废摩托车达百辆之多,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将一律强制报废,南昌市区已经摩“迹”难寻。不过,面对成绩斐然的“控摩”成果,电动车的增长却成无序状态。其中有些是超速电动车,出厂时并没有超速,但却因为一根“限速线”,这些电动车就成为超速电动车。

  电动车出厂时,厂家设置一根“限速线”让车速不超20公里。不过商家在销售电动车时,将剪断限速线让车速更快为卖点,使得电动车超速变成消费者个人行为。而对于限速线管理问题,相关部门说法不一,不过均表示管理困难。

  “摩的”改“电的”

  南昌市“控摩”已经10年了,除摩托车俱乐部几十辆摩托车和警用摩托车外,绝大多数摩托车已经到了强制报废期,6月1日就是这些摩托车最后期限,日前南昌市区道路上很难看见摩托车。前几日,记者看见一辆行驶中的摩托车,驾驶员不是专注观察道路情况,而是注意观察路口是否有交警,一旦看见交警站在路口连忙转向支路“逃”离。

  6月1日上午8时,南昌市渊明北路和往常一样堵,汽车喇叭声不断,与汽车驾驶员焦躁相比,十字路口几辆待客的“摩的”司机谈笑不断,不时有顾客光顾砍价后跨上他们的摩托车,一阵轰鸣声后“摩的”绝尘而去。

  “今天开始,你们这些摩托车已经达到强制报废期,不怕被抓?”记者上前“逮”住一名“摩的”司机问道。

  “抓?警察天天抓,"摩的"照样跑得欢,这也不是第一天抓了。开"摩的"讲究的就是胆大心细和对道路的熟悉性,哪些道路有警察,什么时候警察多,这些都要了然于胸,现在在市区敢开摩托车也只有我们了。”这名司机说道。不过,该司机表示,同行已经有很多人换电动车当载客工具,毕竟开摩托车被抓的系数高了点,电动车就算被抓也就是罚款几十块钱,比摩托车罚款少很多,他已经订了一辆大功率电动车,准备“摩的”改“电的”。

  记者发现,现在“摩的”改“电的”已是一种趋势,该路口10辆待客非法营运两轮车中,只有2辆燃油车。

  随后,记者跨上一辆外形怎么看都像摩托车的超标电动车后,该电动车的速度在无声中立即攀升,10……20……30……40,记者看见路码表上的指针瞬间停在40的位置。

  超标电动车增长无序

  从今年6月1日开始,以后南昌市区道路上会很少见到摩托车穿梭在塞满汽车的道路上,也少了亢奋的轰鸣声。多了的是无声无息速度不亚于摩托车,闯红灯还不用担心被罚款,不用考驾照不用学交通知识就能骑的超标电动车。一位市民表示南昌市“控摩”的确非常成功,不过按下葫芦浮起瓢,摩托车被控制了,超标电动车快速增长的现象又出现了。

  现在穿行在道路上的电动车速度不会比摩托车慢。南昌市摩托车运动俱乐部会长王乃刚曾指出,10年“控摩”的确有成果,现在路面上看不见什么摩托车,不过逐渐增加的电动车已经填补了摩托车的空缺,电动车行驶速度已经达到每小时四五十公里的,可电动车的制动和刚性又达不到摩托车的标准,驾驶员不用获得驾驶证便可直接驾驶上路,这也是最近为何涉及电动车事故越来越多的原因,控摩时南昌市摩托车数量估算有15万辆左右,随着时间的推移,道路上已经看不到什么摩托车车了,不过2008年有87000辆燃油助力车、超标电动车领取了使用期为3年的临时牌照,加上没有领取牌照的电动车,现在南昌市道路上到底行驶了多少量电动车,谁也没有具体数据,摩托车空缺已被电动车取代。

  车速快不快只在一“线”间

  2010年5月,江西省实施《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对电动车实施目录管理制度,且规定当年9月1日前已经购买但不在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求查验车辆,对具备脚踏板装置并确有骑行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按照《非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要求办理注册登记。

  根据规定,对设计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不具备脚踏驱动能力、整车质量(净重)大于40公斤、汽缸容积大于30毫升、制动性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非机动车,一律视为超标车辆,交管部门不予办理登记上牌。

  现在道路上的电动车速度一辆比一辆快,和汽车比速度的骑士也屡见不鲜。为何有这些相关法规,道路上超标电动车还有逐渐增多的趋势?

  6月5日,南昌市洪城路电动车一条街人来人往,自摩托车被控后,原来意向购买摩托车的人群将眼光转向了电动车。

  “这些电动车是不是超标了,有没有不超标的?”记者指着一辆标有超重王的电动车问道,

  “这条街上卖的电动车没有不超标的电动车。”店家告诉记者。其实这些电动车出厂时车速都限制在20公里范围内,不过顾客都嫌电动车跑得太慢。于是厂家就设计出一条限速线,只要将限速线剪断,车速“嗖”的一声就上去了,跑四五十公里不在话下。店家边说边指着电动车车底一根红色线说道。

  而其他几位店主表示,如果车速不快电动车还真不好卖,很多顾客上来第一句话就是这车能跑多快,厂家生产超标电动车也是为了适应市场。有了这条限速线,车辆也就达到20公里的规定,顾客买到手后只要剪断这根线车速就上去了。

  对于记者提出重量是否超标的疑问,一名店主调侃道,难道交警一人发杆秤,见一辆电动车就上前称车的重量?

  超标电动车的监管问题

  符合标准(《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的电动车根本就没有市场,一位电动车生产商蒋经理表示。

  蒋经理告诉记者,电动车刚刚出现的时候,电动车并没有什么超标不超标之分,有些甚至就是自行车装一个电瓶外加一个电机,那个时候大家都没有什么标准不标准,随着国家相关标准出台,此后有些厂家生产符合标准的,有些厂家打打擦边球,生产一些超标电动车。未想,广大消费者都选择超标电动车,符合标准的反而没有人购买。且此风越演越烈,发展到最后电摩都出来了。

  虽说超标电动车是适应市场的产物,不过严格来说,其实也就是监控问题,如果相关部门管理严格的话,消费者没有二样选择,自然超标电动车就没有生存空间。
限速线也是厂家打的擦边球,电动车有限速线是广为人知的事情。蒋经理称,限速线的设置是应付出厂要求,消费者购买电动车时剪断限速线车速上去了,这和厂家没有关系,是消费者将电动车超标了,责任在消费者。就如消费者购买了汽车拿去改装,和汽车生产商同样没有关系,被处罚的也是消费者。

  一根“限速线”谁都管不了?

  这根规避责任的“限速线”,到底由谁来管?对于记者的疑问,相关部门均表示难管理。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电动车出厂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质量监督部门就无能为力,至于“限速线”是否是厂家故意留下的“缺陷”问题,这个在认定上有一定的难度。

  而南昌市工商部门认为,流通环节中,出售的电动车没有超速,工商部门也不好认定该电动车有问题。如果商家告诉消费者,剪断“限速线”能提高电动车行驶速度,商家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者作为成年人应该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因消费者剪断“限速线”造成的后果应该由消费者自己承担,同时这里还涉及到取证问题,商家也是在道德上受到谴责。电动车超速管理应该是交管部门管理。

  而针对“限速线”的问题,南昌市交管部门称,这应该是质监部门管理范畴。目前南昌市现有办理临时通行标志超标车辆近8万辆,临时通行标志截至2011年7月31日将到期,目前市交管局起草了相关意见并已向政府递交,政府也已基本敲定相关补偿方案,至于方案细则,因为涉及多处论证,还需要由专家和各职能机构提出完善意见,届时或将召开听证会,听取市民意见。对电动车涉嫌非法营运,车主将受到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并被暂扣车辆30天。

  对于具体认定是否非法营运,一名交警明确告诉记者,认定有一定难度,一般参照以非机动车严禁载人法律处罚车主。江西华特律师事务所律师万山表示,如果是商家剪断“限速线”,一旦因车速问题发生交通事故,商家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是消费者自己将“限速线”剪断,消费者就应承担主要责任,因为消费者作为成年人,对是非有一定辨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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