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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来源:中国五金网           2012-10-31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序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赵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是 否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利润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本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8.69%,累计实现净利润11,507.0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6%。 今年1~9月份,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累计生产摩托车723,388辆,销售摩托车709,787辆,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7.22%和14.54%。其中,出口摩托车362,937辆,出口量首超内销,出口创汇3.54亿美元。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23,906万元,同比增长18.09%。由于出口额同比大幅增长,1~9月份累计实现净利润15,579.74万元,向本公司贡献净利润7,789.87万元,同比增长62.11%。本报告期内,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五九集团”)累计生产煤炭195.39万吨,销售煤炭178.60万吨,累计产销量同比持平。因五九集团上海子公司对外拓展的煤炭销售业务量同比增加,五九集团1~9月份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9,490.38万元,同比增长14.74%,因受煤炭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费计提标准提高和劳动力成本上涨等因素的影响,使公司营业成本上升较快,该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10,440.86万元,同比减少9.77%,由于本公司对五九集团的合并持股比例同比有所变化,五九集团向本公司累计贡献净利润8,966.61万元,同比增长12.78%。

  (2)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从利润构成来看,在本公司摩托车和煤炭两大支柱产业中,本报告期摩托车产业的贡献相对上年同期大幅提升。其中:摩托车产业贡献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62.11%,贡献利润占本公司净利润的67.7%,占比同比增加24.33%。煤炭产业本报告期贡献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2.78%,贡献利润占本公司净利润的77.92%,占比同比增加6.16%。因受当地政府“节能减排”产业政策的影响,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自去年部分投产后由于限制用电的原因停产至今,本报告期内累计亏损3,318.67万元,占本公司净利润的-28.84%。本报告期物流运输业贡献利润同比减少2.24%,占本公司净利润的5.88%,贡献比重同比持平。

  2、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五九集团因销售收入同比增长和支付铁路物流服务费同比减少而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支付部分收购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33.33%的股权受让款使投资活动资金支出大幅增加,而本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所支付的款项同比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公司偿还短期融资券所支付的现金和支付股东分红款项较上年同期增加而使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减少所致。

  上述原因,导致1~9月份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03.11%。

  3、其他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2年8月2日,五九集团与枣庄矿业集团中兴建安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胜利煤矿产业升级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包括矿建、土建、机电设备安装及其他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可调价格合同方式确定,即:工程结算执行煤炭建设井巷工程等行业定额的基础上,最终结算由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审计事务所进行结算。井下及地面工程造价进行结算时,在税前总价基础上下浮2%。因现在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成为五九集团股东,而构成关联交易。按照合同约定,该公司于8月进入现场,全面启动矿井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4、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2012年10月12日,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关于本公司原向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借款在其增资扩股后转变为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截至目前,五九集团股权转让已完成,转让双方于2012年10月23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和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已于10月25日收到股权转让价款。有关上述两公司增资等事项,预计在2012年11月办理完成。

  (2)2012年4月9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因经营发展需要,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拟增资5,16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2,00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3,160.00万元。本次增资本公司拟出资4,128.00万元,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仍持有上海物流80%股权。本次增资主要用于在上海和天津兴建物流基地。其中:上海基地计划投入资金8,000.00万元,天津基地计划投入资金3,600.00万元。截至目前尚未实施。

  (3)根据牙克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牙政办字[2011]73号文《关于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停产检修的通知》,本公司子公司能源科技自2011年12月停产以来,截止本财务报表报出日,仍处于停产状态。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是 否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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