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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政协委员建议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

来源:太原新闻网           2013-4-11

  “电动自行车得管管了。”正在举行的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不少委员纷纷建议应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成为城市居民越来越普及的一种交通工具,它在为人们提供了交通便利的同时,也为城市交通增添了许多隐患。

    “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带人、超载、超速、逆行、横穿马路、强行掉头等现象普遍存在,造成大量交通事故,给城市道路交通和城市管理带来一定压力。”孔韦忠委员表示。

    和孔韦忠委员一样,畅瑞钢委员也认为,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管理,已刻不容缓。

    “首先,要加大电动自行车源头治理力度。电动自行车有着严格的国家标准,但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几乎所有的厂家和商家为了迎合人们追求速度的需要,肆意调高车速,导致市场上超速电动自行车泛滥。”

    畅瑞钢委员表示,质监部门应加强市场监管,决不允许超标车上市。“要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实施驾驶规范管理。”他认为,电动自行车屡屡出事,与驾驶人行驶随意、驾驶不规范有关。为此交管部门应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实施驾驶规范管理,甚至引进驾驶执照考核。

    畅瑞钢委员认为,由于电动自行车缺乏身份管理,交管部门对电动自行车几乎没有任何管理措施,这相当于黑车黑户,不利于管理,如果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潜逃,更是难以追索。为此,他建议,交管部门应对电动自行车实施牌照管理,这样做一是对车辆登记管理,二是对驾驶人约束管理。

    “电动车驾驶人员多为中低收入人群,且电动车属绿色交通工具,故电动车牌照化管理应坚持分步实施、教育引导为主、处罚为辅的人性化原则。要宣传到位,让群众认识到加强电动车管理,是保证交通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民生工程,让群众自觉加入到牌照化管理中来。”孔韦忠委员表示,对电动车闯红灯等行为,现场发现的,要求驾驶人担任义务协勤员1小时或更长时间,帮助疏导交通,宣传电动车管理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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