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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1人只能登记备案1辆电动车

时间:2013-06-27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岑琴

    电动车时代网消息,数据表明,我国电动车的社会保有量已经接近1.5亿辆,电动车作为民众日常出行的代步工具广受欢迎,不少人家中甚至有不止一辆的电动车。不多随着各地对电动车的管理越来越严格,南方多地都要求市民在购买电动车后进行登记上牌。

    6月25日,记者从广西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从今年7月1日起,名下已登记有一辆电动车的个人,再新购电动车时,需要将原来名下的电动车转移或注销方能为新车办牌,也就是说,一人名下只允许登记备案一辆电动车。

    据市交警支队车管所非机科负责人介绍,之所以出台这一新政策,是因为此前有人利用漏洞,为部分不符合上牌条件的人员办理上牌,并将车辆登记在自己名下,以此获取利益;另外,一个人名下如果登记有多辆电动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在追查车辆使用人时存在一定难度,影响事故追责及赔偿工作。

    已上牌的电动车怎么办理注销呢?交警部门介绍了两种情形:一是电动车还能继续使用但不在柳州市区范围内行驶的,登记备案人可以带上身份证明、临时登记证以及临时标识牌到市内7个登记备案点办理注销业务。注销业务办完后,车主可将该电动车销售到外地使用。需要提醒的是,注销后的电动车不能再次在柳州进行登记备案。二是电动车已不能再继续使用,车主可联系柳州市双回车船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的电话(0772-3719917),将车进行报废回收。车主只需将身份证明复印件、临时登记证、临时标识牌交给该公司工作人员,他们会代办注销业务。这项代办业务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

    据了解,随着我国电动车行业的转型升级,电动车的需求量也越来越大,统计数据显示电动车产量在以每年3400万的速度飞快增长。一人只能登记一车的制度能够有效地削减当地二手电动车的泛滥,同时对于电动车的骑行有着良好的规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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