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帖

“骑摩托车不戴头盔可不安全”

时间:2013-12-4 8:38:21 文章来源: 齐鲁晚报 作者:王尚磊 范勇

untitled.png



在城区百货大楼路口,聊城市副市长白志坚(左二)上街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本报记者 李军 摄

  本报聊城12月2日讯(记者王尚磊 通讯员范勇) 12月2日是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2日上午,聊城市副市长白志坚等领导到城区主干道十字路口发放交通法规宣传资料,和交通安全志愿者一起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

  “你好,请遵守交通法规,请在线内等信号。”2日早上8点半,聊城城区东昌路百大路口的交通志愿者对非机动车道上的电动车和自行车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骑摩托车不戴头盔可不行,这样不安全。”聊城市副市长白志坚等领导也走到十字路口,向来往的市民发放交通法规宣传资料,看到一位骑摩托车的市民没有佩戴头盔,白志坚耐心地对他进行了劝导,并向他发放了交通法规宣传手册。在聊城市汽车南站,白志坚还将印有“安全文明出行”字样的标志发放到出租车手中,并详细地了解到出租车司机们的生活以及运营情况。

  “教育部门要学习借鉴冠县经验做法,加强对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系统教育,组织中小学校召开主题班会,针对在道路上嬉戏、骑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骑车戴耳机听音乐等学生群体多发的不文明行为,开展“知危险、会避险”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在“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周启动仪上,聊城市副市长白志坚指出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平安畅通县市”创建,深化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整治,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交通环境。

  在聊城市“文明交通示范单位”、“文明交通之星”颁奖典礼上,共有20个“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和100名“文明交通之星”收到表彰。记者了解到,这20个“文明交通示范单位”中,既有党政机关,也有企事业单位;既有社区,也有村庄。评选的这100名“文明交通之星”,涵盖了私家车主、客运企业、交通志愿者、大中小学生等十类部门行业和群体。
扫描二维码关注e摩微信公众号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