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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摩托车管理更便民更贴心

时间:2013-12-4 14:54:23 文章来源: 泉州晚报 作者:孙灿芬

本报讯 (记者孙灿芬)为加强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日前专门制订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便民服务有关工作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今后,针对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不包括中心市区已禁摩区域)的摩托车注册登记和驾驶人考试,公安机关将简化手续,推行办证下乡、考试下乡,同时相关注册登记费也将实行优惠,由原来的95元下降至75元。

哪些摩托车可办理注册登记?下乡服务采取何种形式?新的摩托车将怎样销售?一起来看看《通知》是怎样规定的吧!

一问 哪些摩托车可以办理注册登记?什么时候截止?

按照《通知》,专项清理整顿期间(即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下同),对在2013年9月1日前购买(以车辆购置凭证日期为准)但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属于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公安机关应当为其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

二问 没有相关税务凭证和来历证明怎么办?

对无法出示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缴纳凭证的,可暂先行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同时向摩托车所有人送达《缴纳车辆购置税、车船税通知书》。

对无法提供机动车注册登记所需的完整来历证明的,所有人可凭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任何一联或者《摩托车来历证明》书面材料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摩托车来历证明》由机动车所有人作出说明和承诺后,先由其住所地村居组织核实,再由乡镇街道审核后加盖“××乡镇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用章”。

三问 多久可以核发证书和号牌?

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摩托车注册登记申请当日内,完成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工作。

四问 农村群众可享受怎样的下乡和上门服务?

专项清理整顿期间,各地公安机关将定期联合保险公司,通过开展下乡、上门服务等方式,为农村群众或企事业单位集中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检验等业务,并在摩托车检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购买和相关牌证发放等方面进一步简化手续:

1.对非免检的摩托车,公安机关下乡民警可采取人工检验的方式先行检验,审核收集相关材料,按带牌销售的方式确定号牌号码,并现场收取牌证工本费;检测机构应根据下乡民警现场人工检验情况,2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单》,送交公安机关车管部门;

2.保险公司应现场先行收集相关资料,收取保险费用,并于2个工作日内出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送交公安机关车管部门;

3.公安机关应根据现场审核收集的材料及《检验合格报告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2个工作日内完成注册登记业务,制作机动车行驶证和登记证书,并送交村居组织、企事业单位,由摩托车所有人自行领取。

五问 规定购买期限后的摩托车如何注册登记?

自2014年1月1日起,全市全面实施摩托车新车的带牌销售,公安机关车管窗口不再办理摩托车新车的注册登记业务(外地市购买除外)。

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1月1日期间购买的摩托车新车,市民需携带新车的发票、购置税和车船税缴纳凭证,前往公安机关窗口办理注册登记业务;市民也可以直接购买带牌销售的摩托车新车。

六问 摩托车注册登记费具体如何优惠?

专项清理整顿期间,对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收取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工本费由总计95元降低至75元。

七问 下乡便民考试如何实行?

各地公安机关应在乡镇派出所、交巡警中队、驾校或乡村设立报名点,安排专门人员就近受理农民申请报名,并采取设立临时考试的方式,组织民警下乡进行考试,有条件的也可以依托各地乡镇派出所设立固定的考试专场,定期组织考试。县级公安交管部门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下乡考试发证工作。同时,组织下乡考试中要严把考试质量,不得随意降低考试标准;不得强制要求农民通过摩托车驾驶人培训机构预约,不得额外收取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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