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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哈雷两次硬闯高速 受严厉处罚

时间:2013-12-16 9:28:47 文章来源: 浙江在线

   哈雷摩托,凭借威猛的外形被认为热血的象征。然而,再怎么狂热,都不应去挑战法律法规的权威。昨天下午,车主杨某驾驶着价值50万元的哈雷摩托,二度闯上高速公路,最终受到严厉查处。

哈雷车主一天内两次硬闯高速公路

昨天下午14时35分许,高速交警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G25长深高速云和境内发现一辆摩托车穿行在高速车流中。交警随即在云和出口处将该摩托带离了高速公路。

据了解,车主杨某,是一名来自北京的哈雷迷。他骑着摩托车从北京出发,准备游历全国,在路上已经骑了大半个月。昨天,他行驶到龙泉附近,自称不知道浙江省境内高速公路不允许摩托车行驶而误闯。鉴于初犯,高速交警现场对杨某进行了警告教育后予以放行。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16时10分许,交警在G1513高速公路青田境内又发现一辆摩托车。竟然又是之前被请下高速的那辆哈雷摩托,交警再次将其引导下高速。

两度硬闯被拦下,面对交警的询问,该驾驶员仍然自称不了解浙江高速相关法规。虽然两次事发点在两个交警大队的辖区,但是双方经过沟通,已经确认杨某一天内两次违法。最终,交警部门对其违反禁令标志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高速交警解释道,浙江省境内的高速公路都不允许摩托车行驶,入口处都有明显的禁行标识。

浙江高速为何“禁摩”?

高速交警在处罚杨某的过程中,他提到自己在安徽等地都可以上高速骑行,为什么到了浙江就不可以?

对此,高速交警丽水支队邹开盛警官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确实没有明确规定摩托车不能上高速。但是,浙江省内高速公路禁摩也是有法可依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禁摩’的规定就是根据第四条规定决定的。”邹警官说。

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第三十八条又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徐警官解释道,“禁摩”标志就是交通信号的一种类别。所以,在浙江省内,摩托车是被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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