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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区2011年将禁止通行无环保标志机动车

来源:福建日报    徐占升  2010-10-7
  泉州市从2011年起对全市所有车辆实施环保合格标志管理,中心市区将划出一定区域,只允许尾气排放符合环保要求的车辆进入。泉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泉州全市范围内所有车辆(不含摩托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明年起都将推广实施环保标志,私家车也要贴上环保标志才能上路行驶,没贴环保标志的外籍车辆也不能进入市区。

  据了解,泉州环保部门将先对全市2000多辆公交车、出租车、厢式小货车、环卫车、工程运输车和营运客车等6类机动车进行尾气排放检测,并按照国家新生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对这些车辆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检测不合格整改后仍未达标的车辆将做报废处理。

  据悉,这种按国家标准核发的环保标志全国通用。其中,“绿标”代表该车符合现阶段的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只要有“绿标”,就可在全市通行;“黄标”代表只符合车辆购买时的排放标准,但不符合现阶段的标准,有“黄标”的机动车只能在限定的范围内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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